投敵叛變罪客觀要件是: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投敵叛變的行為。投敵就是投奔敵國、敵方或者在被捕、被俘後投降敵人、背叛國家。行為的具體表現:
一是投奔到境外的敵對國家及其控制區;
二是投奔國內的敵對方面;
三是透過與境外敵對國家或敵方聯絡,成為敵方助手,實際上已背叛國家;
四是在戰爭狀態下投奔或投靠已進入境內的敵方,或者被捕、被俘後投降敵人。
投敵的目的是為了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如果不是為了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而是羨慕資產階級生活方式,追求資產階級的民主、自由,或者為了投親靠友、求學、做工、繼承財產等,投奔敵方的,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零八條:投敵叛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或者帶領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投敵叛變罪的最高刑是無期徒刑。根據刑法規定,投敵叛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或者帶領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零八條:投敵叛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或者帶領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投敵叛變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至於行為人在主觀方面只能是出於直接故意,還是包括間接故意,刑法學界存在著兩種觀點。
(1)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投敵叛變行為會危害國家的安全而採取希望的態度。
(2)投敵叛變罪在主觀方面既可以由直接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間接故意構成。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零二條: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健康、生命權利及公私財產所有權利;
2、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
3、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已滿14週歲不滿16歲的人,如果僅參加了綁架的行為,但未參與殺害、傷害被綁架人,沒有實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規定的故意 ...
非法集資罪的構成要件:
(一)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二)犯罪主觀方面是故意。
(三)犯罪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
(四)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依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的集資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 ...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
(一)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
(二)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權。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
拐賣兒童罪成立要件有:
1、客體是被害婦女、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
2、客觀上表現為非法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或者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法律依據】
根據《刑 ...
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3、主體為一般主體;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 ...
非法集資罪的構成要件:
(一)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二)犯罪主觀方面是故意;
(三)犯罪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
(四)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依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的集資行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對於搶劫犯來說,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種手段。無論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財物,也不論被搶財物價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並當場採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脅手段,就構成搶劫罪。“數額特別巨大”和“致人特別嚴重傷殘或死亡”只是本罪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