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抗辯權分類和定義是什麼

抗辯權分類和定義是什麼

  抗辯權是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於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

  分類如下:

  (一)抗辯權按其是否從屬於主債權而存在,可以分為獨立抗辯權和從屬抗辯權。

  (二)抗辯權按其行使效力的強弱不同,可以分為永久抗辯權和一時抗辯權。

  (三)抗辯權按其是依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的約定而生,可以分為法定抗辯權和約定抗辯權。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形成權和抗辯權區別在哪裡

  形成權和抗辯權區別是:

  1、意義目的不同;

  2、範圍不同;

  3、概念不同,抗辯權以法律規定的抗辯事由為依據,以對方當事人請求權的存在和有效為前提,形成權是權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的權利。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三種抗辯權的區別和聯絡是什麼

  三種抗辯權是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和先履行抗辯權。

  三者的聯絡是:

  1、目的相同;

  2、適用範圍相同;

  3、權利效力相同;

  4、行使方式相同。

  三者的區別是:

  1、主張權利人不同;

  2、法律義務不同;

  3、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時間不同。

  《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實數的分類定義正負怎麼分

  按定義:實數分為有理數和無理數。   按正負:實數分為正數、負數和零。   補充:實數包括有理數和無理數,其中無理數就是無限不迴圈小數,有理數就包括整數和分數。數學上,實數直觀地定義為和數軸上的點一一對應的數。本來實數僅稱作數,後來引入了虛數概念,原本的數稱作“實數”——意義是“實在的數”。實數可以分為有 ...

先訴抗辯定義是怎樣的

  先訴抗辯權,又稱檢索抗辯權或先索抗辯權,是指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權人向其請求履行保證責任時,有權要求主債權人先就債務人財產訴請強制執行;在主合同債權債務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主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可以對主債權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特殊抗辯權。就其性質而言,它是一種延期的抗辯權。 ...

合同的抗辯定義是什麼

  抗辯權是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於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而狹義的抗辯權則是指專門對抗請求權的權利,亦即權利人行使其請求權時,義務人享有的拒絕其請求的權利。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 ...

請求權抗辯的區別是什麼

  請求權和抗辯權有以下區別:   請求權是指權利人請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不作為)的權利。   抗辯權則是指專門對抗請求權的權利,亦即權利人行使其請求權時,義務人享有的拒絕其請求的權利。   《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

滅火器分類適用範圍及使用年限 滅火器日期超過一年還能用嗎

  滅火器是常見的消防器材,公共場所都會要求準備一兩個備用。滅火器根據滅火劑有不同的種類,它們適合撲滅的易燃物也有區別,我們在選購和使用的時候要注意選擇。另外滅火器需要定期檢查,出廠達到一定年限的還要強制報廢哦。   滅火器分類和適用範圍及使用年限   一、乾粉滅火器適用範圍:適用於撲滅各種易燃、可燃液體和易 ...

欺詐永久抗辯的原因是什麼

  欺詐永久抗辯權的原因是:   1、不可抗力   《合同法》第117條對該問題做出了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債權人過錯   《合同法》第58條規定:“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 ...

不安抗辯成立條件是什麼

  不安抗辯權成立的條件是:   (一)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   (二)後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   (三)有先後的履行順序,享有不安抗辯權之人為先履行義務的當事人;   (四)先履行義務人必須有充足的證據證明相對人無能力履行債務;   (五)先履行一方的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