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拖欠工資的爭議有沒有時效的規定

拖欠工資的爭議有沒有時效的規定

  拖欠工資的爭議是有時效的,最遲應當在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拖欠工資離職有補償嗎

  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有經濟補償,拖欠工資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第二款,員工按照三十八規定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十六條規定應該給員工經濟補償。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公司違反勞動合同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標準應該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補償。

欠銀行貸款有沒有時效

  欠銀行貸款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貸款屬於借款合同糾紛,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即從貸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內銀行沒有催收的,就超過訴訟時效。如果銀行在貸款到期後一直催收,則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一年雙倍工資是否訴訟時效

  請求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 ...

勞動法工齡工資沒有詳細的規定

  《勞動法》沒有工齡工資的規定。對企業工資分配,《勞動法》規定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實行最低工資保護,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用人單位是否實行工齡工資,以及工齡 ...

拖欠工資時效

  拖欠工資時效為30天,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條例》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2021大年三十算三倍工資嗎 2021大年三十沒有三薪呢

  2021大年三十算三倍工資嗎 2021大年三十有沒有三薪呢   2021年除夕沒有三倍工資,但是有雙倍工資。每年的春節農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屬於法定節假日,除夕和初四、初五、初六算放假調休,如果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或者按照不低於本人日工資的兩倍支付加班費。若是安排補休,補休時間不少於加 ...

清明節沒有三倍工資 清明上班幾天是三倍

  清明節有沒有三倍工資   清明節是有三倍工資的。因為清明節是法定節假日,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規定,是應該得到三倍的普通工資。   清明節的假日中4月4日(其為法定節假日)就要按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4月5日和 ...

勞動法規定出差沒有加班費

  加班是指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對於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來說,凡是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的工作都應當算作加班。在這種情況下,雙休日出差是否算作加班,關鍵看勞動者當天是否提供了本職工作範圍內的勞動。   如果勞動者提供了勞動,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 ...

拖欠農民工工資什麼後果

  一般來說,這屬於勞動糾紛也就是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和賠償責任。但要是有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那麼就會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法律依據:《刑法》第276條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