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重新就業的、應徵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培訓或就業的,需停止領取失業金。
2、不過,在實際生活中,領失業金期間,如果在不交社保的公司上班或者從事自由職業的,可以正常領失業金,因為社保局可能查詢不到你的上班記錄。
3、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應及時足額髮放失業保險金。
1、根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重新就業的、應徵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培訓或就業的,需停止領取失業金。
2、不過,在實際生活中,領失業金期間,如果在不交社保的公司上班或者從事自由職業的,可以正常領失業金,因為社保局可能查詢不到你的上班記錄。
3、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應及時足額髮放失業保險金。
失業的話單位是不會再幫你交社保的,而一般處於失業狀態,就會中斷養老保險,是會對養老金繳費年限有影響的,日後領取養老金的時間也會相應延長。但是我們在工作時單位給交的社保是職工社保,失業後是不能以個人身份繼續參保的。
不過,有一點要注意的是,雖說拿失業金期間我們自己是不能交社保,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也就是說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政府出錢幫失業人員交職工醫保,不至於讓失業人員因為沒有工作而斷繳醫保,影響自己的醫保待遇,不過這個錢是由失業保險基金會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而最後社保的五險中的失業、生育和工傷保險,這三類在領失業金期間是不能繳納的,想交都不行。
拿失業金期間個人是不用交醫療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