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幾天離職是否還可以拿年終獎需要根據雙方的合同約定來判斷,年終獎屬於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福利待遇,具有獎勵及激勵員工的目的,用人單位有權根據勞動者表現以及單位經營狀況具體規定年終獎的發放條件,但是其前提條件是雙方存在關於年終獎的約定。
法律沒有對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做強制性規定,因此關於年終獎的發放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由用人單位內部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提前幾天離職是否還可以拿年終獎需要根據雙方的合同約定來判斷,年終獎屬於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福利待遇,具有獎勵及激勵員工的目的,用人單位有權根據勞動者表現以及單位經營狀況具體規定年終獎的發放條件,但是其前提條件是雙方存在關於年終獎的約定。
法律沒有對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做強制性規定,因此關於年終獎的發放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由用人單位內部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年終獎的發放時間以及發放金額,如何發放等事項時,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發放其年終獎的。 是否發放年終獎,屬於用人單位的工資自主權,但是如果勞動合同或者公司規章制度裡有員工年終獎數額或者計算方式,且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年終獎金。在實踐中,如果勞動者想保護自己的“年終獎”,就應該和用人單位簽訂周密的勞動合同,並對年終獎進行細緻約定。
如果是單向停機,是能收到簡訊的,特別是催費簡訊是一定收得到的;如果雙停了,就收不到了。
1、一般欠費一個月就會單停,電話可以打進來但是打不出去;
2、欠費兩個月就會雙停,電話可以打不進來也打不出去;
3、欠費90天后號碼會被登出,6個月後再作為新號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