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賠償金是指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死亡賠償金,也稱死亡補償費,是指受害人因各種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死者家屬的一定數量的賠償。
既包括死者喪葬費用,也包括其親屬的精神撫卹金等各種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傷情予以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損害賠償金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規定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 ...
損害賠償金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規定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 ...
為進一步規範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鑑定,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會同制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自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將傷殘等級分為一至十個等級,具體標準規定中有詳細列明。
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
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 ...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 ...
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是:
根據相關的賠償依據《賠償法》
第二十六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七條,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 ...
損害賠償金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規定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