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擔保,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根據《物權法》以及《擔保法》的規定,設立抵押權、質權以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都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內容簽訂書面合同,否則,擔保權利不成立。【法律依據】《擔保法》第十三條,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擔保法》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第四百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範圍。(《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原因有:
(1)勞動合同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法律形式。
(2)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定權利義務的依據。
(3)勞動合同是勞動行政部門行使勞動監察權的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借款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1、口頭的承諾難以記錄約定事實的存在,而雙方的書面承諾,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促使絕大部分合作者,都能規範的承諾和履行合作的過程,從而使合作的結果完美化、合法化,降低違約風險,促使社會經濟快速高效發展。
2、一般情況下,合同的成立是以接受的生效為條件的。但在有些情況下,簽訂書面合同卻成為合同生效的條件 ...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 ...
只要發生勞動關係就要簽訂勞動合同。
1、勞動關係是指受勞動法調整的,在勞動者運用勞動能力、實現勞動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社會勞動關係。由於我國就業競爭激烈的國情以及《勞動合同法》發展歷史,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
2、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建立、 ...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暑假工根據勞動合同法在校學生實習期間,或者暑假勤工儉學,不算一般的勞動關係,所以,不需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是,在校學生在從事暑假工的時候,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應當簽訂合同,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不籤合同,很難證明雙方之間一鍵產生了勞務用工關係。如果企業不支付勞務報酬,是很難追求企業的責任。 ...
不管是正式職工,還是短期的臨時工,單位臨時工入職都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 ...
如果執行董事是公司的股東,作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執行董事與公司建立的不是勞動關係,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