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公開相關規定有:
1、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國務院辦公廳是全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國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2、行政機關公開政府資訊,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資訊。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和經濟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資訊的,應當釋出準確的政府資訊予以澄清。
政府資訊公開相關規定有:
1、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國務院辦公廳是全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國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2、行政機關公開政府資訊,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資訊。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和經濟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資訊的,應當釋出準確的政府資訊予以澄清。
根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實施了犯罪行為。
未滿14週歲的人實施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不認為是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只有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行為,才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未成年人在14歲以前和14至16歲期間都實施了上述行為,那麼只對14至16歲期間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14歲以前的行為不是犯罪,不能一併作為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已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都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未成年人在年滿16週歲前後都實施了上一個問題所說的犯罪行為以外的其他犯罪行為,那麼只追究未成年人在年滿16歲以後的行為的刑事責任,對16歲以前的行為不作為犯罪一併追究。
教師醉駕若沒有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法的話,一般是不會被開除公職的,但若是有非常嚴重的判罰的,會被開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法律依據】
《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
(一)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