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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公開相關規定有哪些

政府資訊公開相關規定有哪些

  政府資訊公開相關規定有:

  1、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國務院辦公廳是全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國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2、行政機關公開政府資訊,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資訊。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和經濟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資訊的,應當釋出準確的政府資訊予以澄清。

未成年犯罪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實施了犯罪行為。

  未滿14週歲的人實施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不認為是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只有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行為,才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未成年人在14歲以前和14至16歲期間都實施了上述行為,那麼只對14至16歲期間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14歲以前的行為不是犯罪,不能一併作為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已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都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未成年人在年滿16週歲前後都實施了上一個問題所說的犯罪行為以外的其他犯罪行為,那麼只追究未成年人在年滿16歲以後的行為的刑事責任,對16歲以前的行為不作為犯罪一併追究。

駕保留公職相關規定有哪些

  教師醉駕若沒有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法的話,一般是不會被開除公職的,但若是有非常嚴重的判罰的,會被開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法律依據】

  《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

  (一)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非法證據效力的相關規定哪些

  非法證據效力的相關規定有《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等。   【法律依據】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六十五條,對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依法排除,不得作為報請逮捕、批准或者決定逮捕、移送審查起訴以及提起公 ...

取保候審刑訴法的相關規定哪些

  關於取保候審的法律規定有: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 ...

轉繼承的相關規定哪些

  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後,遺產分割之前,因為某種緣故尚未實際取得遺產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應繼份額轉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 ...

股票質押貸款的相關規定哪些

  股票質押貸款的相關規定有《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證券法》、《擔保法》等。   【法律依據】   根據《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第九條,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資產具有充足的流動性,且具備還本付息能力;   (二)其自營業務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有關風險控制比率;    ...

遺產財產分割的相關規定哪些

  遺產財產分割的相關規定有:   《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 ...

政府資訊公開的內容包括哪些內容

  政府資訊公開的內容包括:   1、管理規範和發展計劃方面;   2、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   3、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   4、政府機構和人事方面;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資訊。   【法律依據】   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五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資訊,應當堅持以公 ...

房屋拆遷補償相關規定哪些

  根據《新拆遷法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