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苦旅》是作者的一部文化散文集。
其中有些文章曾在各類文學評獎中獲得首獎,全書的主題是憑藉山水風物以尋求文化靈魂和人生真諦,探索中國文化的歷史命運和中國文人的人格構成。
對比手法的運用,顯示了作家機智的文化感悟。散文是抒情藝術,不能不與作者主體意識聯絡起來。它在表現客觀世界的同時,更側重於表現作者的‘自我’情感,主體精神世界。每一篇散文作品都是作者個性的張揚,學習、精神、情操等最真實、最具體的展示。
在《文化苦旅》中,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作家的足跡遍及祖國大地,更
《文化苦旅》是作者的一部文化散文集。
其中有些文章曾在各類文學評獎中獲得首獎,全書的主題是憑藉山水風物以尋求文化靈魂和人生真諦,探索中國文化的歷史命運和中國文人的人格構成。
對比手法的運用,顯示了作家機智的文化感悟。散文是抒情藝術,不能不與作者主體意識聯絡起來。它在表現客觀世界的同時,更側重於表現作者的‘自我’情感,主體精神世界。每一篇散文作品都是作者個性的張揚,學習、精神、情操等最真實、最具體的展示。
在《文化苦旅》中,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作家的足跡遍及祖國大地,更
民政部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對北京、上海、廣州等六大城市的人群進行過年回家的調查,探尋很多人不願回家或是不想回家過年的原因。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近70%的受訪者表示“為春節回家而煩惱”,煩惱集中在車票、人情消費壓力、路途遙遠等客觀因素上。
雖說春節的主題是親人團聚、親情交融,但在親情至上、孝字當先的傳統文化薰陶之下,春節從某個角度來說已逐漸變異為“禮數節”,諸如長輩禮數、朋友禮數、同事禮數、鄉情禮數,以及著眼於現實利益糾葛的“公關禮數”等。因此,人們“為春節回家而煩惱”,實際上是在選擇逃避。
經濟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費主義文化的大行其道,是造成人們“為春節回家而煩惱”的主要原因之一,而消費文化背後的“面子文化”,恐怕是一個重要動因。除此之外,傳統的禮數對大眾行為的潛在影響也是不容忽視的。必須看到,某些經久不衰的陳舊陋習,一旦搭上了泛物質化、貨幣化的便車,就很難讓人們再淡泊與理智下去了,面子、形象與“感情搭售”、禮數公關,宛如是自我膨脹的文化氣球,在節日的天空中負重掙扎,於是本應是主宰禮數、儀禮文化的人們,反倒成其奴役了。可見,人們“為春節回家而煩惱”,實際上也是一種減壓的方式。
我們中的許多人之所以淪為消費“節奴”、文化“節奴”,可能恰恰是因為那些本應純淨、淳樸、雅趣的民俗、節儀、文化母語,被庸俗而功利的現實俘獲和“奴化”了。
春節這一世界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們一定要萬分珍視。春節作為中華民族的重要人文傳統,將伴隨我們永遠走下去,如何延續好這一傳統,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如何過好春節,如何更文明更輕鬆地過春節,更是值得我們好好思考的問題。我們不但應該考慮怎樣摒棄春節傳統中包含的不適合現代人們生活現狀的成分,更應該考慮如何避免當下很多陋習汙染春節這一美好的傳統。只有保持文明節儉的光榮傳統,春節才能一年比一年更輕鬆,一年比一年更人性化;回家過年,才會成為快樂和文明的一次迴歸,而不是一次“文化苦旅”。
在旅遊群體中,自命為旅行者的人是瞧不上旅遊者的。前者認為後者只不過是浮光掠影、走馬觀花。但對他們來說,要成為徐霞客這樣的旅行家似乎又很不現實,於是一條捷徑應運而生,那就是“文化旅遊”。
伍迪·艾倫的新電影《午夜巴黎》中就有這樣一個角色,男主人公蓋爾和女友在巴黎遇到了女友的朋友保羅。保羅在每一座雕塑、每一幅名畫前都能侃侃而談,對作者的生平、作品的背景,甚至與作品相關的八卦軼事都知曉一二。
保羅顯然不是旅行家,卻是一個典型的“文化旅遊家”,這類人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在旅遊途中不斷尋覓能夠與自己的文化知識相呼應的物品,一旦找到這種呼應,便興奮不已。知識背景越豐富的人,獲得興奮的次數便會越多,當然,這種興奮大都伴隨著內心的炫耀。在盧浮宮,所有人都在追逐三大鎮館之寶(斷臂維納斯、勝利女神和蒙娜麗莎)的時候,我沿著昏暗的小道走進一間房間,找到了“漢謨拉比法典”,心中湧出一絲得意。在這一刻,我也是個文化旅遊家。
社會學家認為,劃分社會等級的資本有三種,體現經濟實力的貨幣資本、體現人際網路的社會資本以及體現知識儲備的文化資本。文化旅遊者與普通旅遊者的最大區別,即在文化資本上。文化資本的獲得不同於貨幣資本和社會資本,必須透過長久的藝術薰陶和教育。對大部分旅遊者來說,這樣的薰陶未免過於漫長,於是他們就求助於一些速成訓練,比如臨行前上網搜搜要去的地方的典故,比如記幾個建築或是民俗學的專有名詞……
顯然,這種暴發戶式的文化旅遊根本算不上文化,充其量是打著文化的旗號騙騙自己而已。即便如此,文化旅遊還是“忽如一夜春風來”地風靡了全球。
在中國,文化旅遊還和一本書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上世紀90年代中期,一本《文化苦旅》幾乎影響了一代文化青年,這部歷史大散文集以文化、歷史加煽情的模式為21世紀初的文化旅遊者設定了一個標準:只有談及文化的旅遊,才是深刻而有意義的旅遊。
但是,餘秋雨顯然忽略了一個根本問題:什麼才是文化?
文化不是一個人對所遊覽的事物有多麼豐富的知識,文化是這個人能夠在多大程度上獲得一種對生活的共鳴和感動。讓我們設想一種情景:在某個藏區的寺廟門口,夕陽灑在金色的寺廟屋頂,秋風吹過,遠處傳來喇嘛誦經的渾厚之音。可以說,這是在體驗一種文化的感動。那麼,讓我們感動的是寺廟?夕陽?還是秋風?我認為都不是,而是那誦經聲。最接近人心靈的,是人本身,這才是文化。
幾乎在《文化苦旅》風行的同時,旅遊學者理查斯也從概念角度對文化旅遊做出定義:“文化旅遊不僅是對歷史中產生的文化成果的消費,也是對一個人群或一個地區的當代生活方式的旅遊。”通俗點兒說,文化旅遊不僅在於歷史遺蹟,同樣在於對當代生活的體驗。但後者顯然不如前者能夠滿足文化旅遊者對炫耀的需求。“我在敦煌壁畫前感動得哭泣”絕對要比“我在農家樂裡喝得爛醉”更符合一個文化旅遊者的自我定位。自古以來一貫如此。
在“壯遊”時代,歐洲青年人湧向巴黎、威尼斯、羅馬等中心城市,去學習欣賞那裡的文化和藝術,這是標準意義的“文化旅遊”。二戰之後,非西方國家的旅遊業蓬勃發展,但對西方人來說,那只是異域風情,那只是舊殖民地和原住民的混搭,那只是落後的、粗鄙的民間物件而已。甚至在美國,當迪斯尼樂園、好萊塢甚至黑人音樂都能夠作為美國文化符號的時候,在這片大陸上產生最久遠的印第安傳統工藝和生活方式,卻從未被視為美國的文化象徵。
文化旅遊給了每一個夢想成為旅行家的人一條捷徑,他們努力背誦歷史知識,他們用心炫耀自己與異域風情接觸的經歷。但大部分文化旅遊者是在用眼而不是心去接觸這些文化:他們揚起頭,用崇拜的目光去欣賞歐洲宮殿中的藝術品;再低下頭,用和藹的微笑關切原住民。但他們既不能理解這些珍品的美,也無法透過與民俗生活的接觸獲得真正的心靈悸動。
從這個角度上說,文化苦旅其實不是旅之苦,而是文化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