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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中以的用法問題

文言文中以的用法問題

  “以”字在文言文中有多種用法,如下:

  一、作動詞,譯為“認為、以為”。

  二、介詞,相當於“用”。

  三、介詞,相當於“把、拿”。

  四、介詞,可譯成“因、因為”。有時與“是”連用為“是以”或“以是”,可理解為“因此”。

  五、介詞,可譯為“憑藉”。

  六、介詞,相當於“從、由”。

  七、介詞,譯為“按照”。

  八、連詞,相當於“用來、以便”。

  九、連詞,表示順承,相當於“而”,也可不譯。

  十、

文言文中以的意思有哪幾種

  介詞,相當於用介詞,相當於把、拿。介詞,可譯成因、因為。有時與是連用為是以或以是,可理解為因”。介詞,可譯為憑藉。介詞,相當於從、由。介詞,譯為按照。連詞,相當於用來、以便。連詞,表示順承,相當於而,也可不譯。連詞,譯為以致。通已,已經。作動詞,譯為認為、以為。

文言文中以杖荷篠什麼意思

  “以杖荷蓧”的“杖”解釋:《說文·木部》“杖,持也,從木,丈聲。”段玉裁注:“凡可持及人持之皆曰杖”。可得知,杖是指手杖或棍狀物。由此可知“以杖荷蓧”的“杖”,是指鋤柄,因鋤柄由棍棒所做,因此也可稱為“杖”。三國·魏·何晏《論語集解》可得出“以杖荷蓧”中“杖”、“蓧”的解釋分別為:“鋤柄”、“草編的盛放物品的筐狀器物”。“以杖荷蓧”的解釋就應是:老人用鋤柄挑著盛放東西的筐子。


文言文中的意思

  文言文以的意思:   1、用;使用。《涉江》:“忠不必用兮,賢不必以。”   2、做。《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如或知爾,則何以哉?”   3、認為。《鄒忌諷齊王納諫》:“皆以美於徐公。”   4、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藉的工具、方法。   文言文是以古漢語口語為基礎的書面語,在遠古時代文言文與 ...

之於在文言文中用法有哪些

  在句中充當的成分不同,含義就不同。   例如“付之於行動”這裡的“之”指的是代詞,指代方法,決定"於"有在的意思把這個想法在行動實施“寡人之於國也”之是主謂之間"於"是"對於""在於",也可充當作“諸”等多種理解。   也有如下用法:   1 ...

文言文中的意思

  有以在文言文的解釋:   有道理;有規律。例如,《詩·邶風·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有所作為。例如,《老子》:眾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似鄙。有什麼。例如,《孟子梁惠王上》:殺人以梃與刃,有以異乎。表示具有某種條件、原因。例如,《史記淮陰侯列傳》:信喜,謂漂母曰:吾必有以重報母。 ...

文言文中迎有那些用法.

  四種意義與用法:   迎,動詞。   1、迎接。如《淮南子.詮言》:“來者弗迎,去者弗將。”又特指迎擊。如《孫子.行軍》:“客絕水而來,勿迎之水內。”   2、投降。愚謂大計不如迎之。——宋· 司馬光《赤壁之戰》。   3、迎合,逢迎。如《新五代史.唐家人傳》:“劉氏多智,善迎意承旨。”   4、向著,對 ...

陳涉世家文言虛詞用法

  通假字,以通已,已經的意思。   通假字,是泛指中國古書的用字現象之一,“通假”就是“通用、借代”的意思,即用讀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代替本字。通假字所代替的那個字叫本字。通假字本質上屬於錯字或別字,但這屬於正常的文言現象。 ...

文言文中斯的用法

  斯:這,這個,這裡,斯人,斯時,以至於斯。斯:乃,就,有備斯可以無患。斯:劈,墓門有棘,斧以斯之。斯:同廝,卑賤。斯:同澌,盡。斯:連詞,那麼,就,理安,斯得人也。斯:句中句末語氣詞,哀我人斯。 ...

文言文中乃的用法

  1、用作副詞。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可譯為“就”“這才”等;也可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是逆轉相背的,可譯為“卻”“竟(然)”“反而”“才”等;還可表示對事物範圍的一種限制,可譯為“才”“僅”等。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常作定語,譯為“你的”;也作主語,譯為“你”。不能作賓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