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異地就醫報銷,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可以報銷,憑結算票據、每日清單等到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報銷比例一樣,但起付線不一樣。如果是急診,可以不用在當地報備。非急診的必須報備,否則不能異地報銷以及回醫保歸屬地報銷。在異地就醫時,報銷的藥品目錄、診療專案、服務設施能不能報銷,以就醫的城市當地報銷範圍為準。
1、基本材料。通常情況下,異地醫保報銷需提供住院病歷、費用清單、醫療費用原始憑證、出院病情證明(包括治療經過)、醫保卡、本人銀行賬號(影印件)、身份證、戶口本、轉院手續或證明、有效住院發票等材料。
2、長期異地工作。參保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影印件、醫保異地就醫記錄冊、或單位外派證明及有關材料(均須加蓋單位公章)、用人單位營業執照。
3、長期異地居住。居住地為戶籍所在地的,提供有關戶籍證明覆印件;居住地屬非戶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街道、居(村)委會出具的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證明原件或暫住證影印件。
在職員工在異地連續居住滿6個月以上的需提供由單位出具的相關情況說明的原件、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委託他人辦理的還應出具受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目前新農合異地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轉診就醫:省內自付10%,省外自付15%,後按原比例報銷;直接按原比例報銷
2、未轉診就醫:按原比例降低10%報銷;按25%進行報銷
3、異地居住:按原比例降低10%報銷;有居住證明可按45報銷,無居住證明按35%報銷
也就是說最差的情況,沒有在住 ...
1、由所在單位經辦人員持下面的報銷材料,於每月10日前上報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2、所需證件:異地就醫申請表影印件;醫療費用發票(原件)醫療費用明細彙總清單(原件)疾病診斷證明書和出院小結(原件);患者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患者在本市開戶的銀行賬戶影印件。
3、各區將受理 ...
可以。沒帶醫保證以下兩種情況可以報銷,其他情況需要用醫保證才能報銷。一如果看的是急診,可以事後憑發票、病歷卡、醫保卡、身份證等證件到區醫保中心辦理,經稽核後予以報銷,這種報銷方式叫“門急診零星報銷”二如果當時看的是門診的話,只有一種情況可報,就是醫保卡損壞,但必須有醫院開具證明確認才可 ...
異地醫保報銷比例如下:報銷比例為門檻費以上至3000元報88%,3000-5000元報90%,5000-10000元報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付出限額內的報95%,其中乙類藥品按80%,寶貴藥品按70%,特別檢查和特別治療的按70%報銷。醫保個人帳戶醫療費能夠定時在秭歸醫保局處理資金劃撥手續,外省的 ...
只要參保人員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連續繳納生育保險10個月以上就可以異地報銷,異地生育報銷需要準備的資料有醫保手冊、生育證、嬰兒出生證、住院病歷、診斷證明、住院費用明細發票和夫妻雙方身份證。
除此之外,在異地發生生育、計劃生育相關費用需要額外提交本人在異地發生生育費用情況說明、當地醫院資質說明(此說明 ...
原則上是可以的,但各地醫保政策都不一樣,少部分地區不可以報銷,具體能不能報銷要看當地的醫保政策而定。異地就醫未備案需自行墊付全部醫療費用,再帶全部材料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申請報銷,並且住院報銷比例會有所下降。異地就醫備案有有效期,一般需在住院三天內或出院前辦理好備案,過了有效期就無法報銷。 ...
一般情況下,就醫醫保報銷比例不會低於當地,實際報銷範圍以就醫地醫保為準,但是報多少按參保地的報銷比例,如果異地社保沒有與當地聯網,那麼,需要在當地社保部門開具轉診證明才能報銷。
因為大部分的異地就醫行為會出現在醫療資源相對發達的城市,而這些城市在醫保政策上會更加優越、合理,為了避免就異地城市基礎醫保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