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遊主體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旅遊者。是旅遊客體的瀏覽主體。從辯證邏輯上來講,旅遊主體是旅遊行為中一對相輔相成的概念。設有旅遊主體,就沒有旅遊客體,反之亦然。
2、旅遊主體是旅遊活動的主體,是旅遊審美的主體,只有與旅遊客體相觀照和相審視時,它才能成為旅遊主體。旅遊審美是以旅遊主體對旅遊客體的直接審視為條件的。
3、旅遊客體是指存在於自然環境和社會生活中的,對廣大旅遊者產生引誘力的事物和現象。作為旅遊客體的旅遊資源是旅遊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條件,沒有旅遊資源就構成不了現代旅遊活動。
1、旅遊主體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旅遊者。是旅遊客體的瀏覽主體。從辯證邏輯上來講,旅遊主體是旅遊行為中一對相輔相成的概念。設有旅遊主體,就沒有旅遊客體,反之亦然。
2、旅遊主體是旅遊活動的主體,是旅遊審美的主體,只有與旅遊客體相觀照和相審視時,它才能成為旅遊主體。旅遊審美是以旅遊主體對旅遊客體的直接審視為條件的。
3、旅遊客體是指存在於自然環境和社會生活中的,對廣大旅遊者產生引誘力的事物和現象。作為旅遊客體的旅遊資源是旅遊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條件,沒有旅遊資源就構成不了現代旅遊活動。
主體是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者。
客體是旅遊這項服務,也包含了客運合同的一部分規則。
旅是旅行,外出,即為了實現某一目的而在空間上從甲地到乙地的行進過程;遊是外出遊覽、觀光、娛樂,即為達到這些目的所作的旅行。二者合起來即旅遊。所以,旅行偏重於行,旅遊不但有行,且有觀光、娛樂含義。
《旅遊法規》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是作者在多年研究積累與教學實踐基礎上反覆修改而成。主要內容包括旅遊法規基本常識、合同法律制度、公司企業法律制度、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旅行社管理法規制度、導遊人員管理法規制度、旅遊住宿業管理法規制度、旅遊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旅遊資源管理法律制度、旅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旅行社責任保險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食品衛生管理法律制度、旅遊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制度、旅遊投訴管理法規制度。
1、旅遊的主體是旅遊者,客體是旅遊的物件,包括旅遊設施和旅遊資源;
2、旅遊者的定義:離開慣常居住地,除為獲得有報酬的職業以外,基於任何原因到一個不是自己通常居住的國家訪問的人;
3、旅遊設施:人們為吸引和接待旅遊者並獲取經濟收入而投入人、財、物主動開拓和建設的各類設施;
4、旅遊資源:只對旅遊者具有吸引力的一切自然的、歷史的和現實的客觀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