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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土地制度是

宋朝到明朝清朝土地制度演變

  1、宋元時期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宋朝初期,宋太祖一改過去抑制土地兼併的政策,推行比較自由的土地買賣和民間借貸政策,導致地主豪強不斷兼併土地。

  2、明清時期的地主土地所有制:明朝建立後,開國皇帝朱元璋把土地管理和基層管理創新結合起來,推行了黃冊、魚鱗冊和裡甲制度。黃冊即戶口冊,魚鱗冊即土地冊,如果不考慮其間具體技術方法的變化,這兩種冊籍一直沿用至清代和民國。

  3、清朝初期,名義上延續了明朝的一條鞭法,事實上實行的是一條鞭法和丁銀。丁銀即按人丁徵收稅銀,而不論其貧富如何,存在明顯

明朝的土地制度是

  1581年,明朝內閣首輔張居正,為了緩和階級矛盾,改革賦稅制度,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賦役合併,將田賦,徭役,雜役分攤在田畝上,即役歸於地,量地計丁,計畝徵收,折銀徵收。說明了封建國家重視土地的程度已經大大超過了重視人口。而折銀徵收適應了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有利於農業商品化和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和發展。

井田制是哪個時期的土地制度

  井田制是西周時期的土地制度。它沿襲和發展了殷商的井田制。西周實行土地國有,周天子是全國土地的最高所有者。為有效地對全國進行統治,他將土地及生活在土地上的民眾分封給各諸侯,史稱“授民”、“授士”。諸侯又將分封給自己的土地,封賞給屬下。經層層封賞,直至士。井田制即產生於層層“授士”的背景下,但不準買賣所封土地。後人對井田制的解釋主要有兩種:一為土地形式。即由封地疆域構成土地的方塊狀,田中又有溝渠、道路,縱橫交錯而將其分割成整齊的“井”字。二為經營方式,即被“井”字分割的九塊方田中,分為公田和私田。居中一塊為公田,周圍八塊皆為私田。私田南庶人(即農奴)耕種,但須先為奴隸主貴族的公田耕種後,才能在私田勞作。實質是對奴隸的盤剝。隨著春秋後期土地私有制的出現,井田制便慢慢瓦解了。


明朝兵役制度

  明代的衛所制和元朝的軍戶制大體相同,兵籍也是可以世襲的。明制:以五千六百人為衛。一千一百十二人為千戶所,一百十二人為百戶所。什伍之長,歷代都即在其什伍之人數內,明朝則在其外。每一百戶所,有總旗二人,小旗十人,所以共為一百十二人。衛設都指揮使,隸屬於五軍都督府。兵的來路有三種:第一種從徵,是開國時固有的兵。 ...

明朝貨幣制度

  明代以白銀作為法定的流通貨幣,一般交易大數用銀,小數用錢,白銀和銅錢組成了貨幣主體。明代初期曾用鈔不用錢,後改為鈔錢兼用,以紙幣為主,並且有明一代276年曆史只發行一種“大明寶鈔”紙幣。鑄錢經常是一個皇帝鑄一種年號錢,亦有幾代未鑄錢,共有十個皇帝鑄過年號錢。因避諱皇帝朱元璋之"元"字,明代 ...

簡述明朝訴訟制度的特點

  訴訟當事人的資格:告狀必須本人親自出面,這是指80歲以下,10歲以上健康男子,即能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其餘老幼廢疾婦女則須由壯丁家屬代告。書狀格式:告狀一般要求有書狀,衙門設有代書人,若是口告,可以由衙門代書人當場寫狀。但是大部分狀紙還是由專門的訴師寫成。嚴禁誣告:《明律》嚴懲誣告。誣告人要按所誣罪情的二至 ...

我國古代土地制度的演變歷程

  1、土地公有制:早商周之前,原始社會的土地制度是土地公有制;   2、井田制:商周時期實行井田制,井田制是一種以國有為名的貴族土地所有制,井田的土地名義上為國家所有,實際上由統治者將全國的土地層層分封給各級貴族;   3、土地私有制:春秋戰國時期開始,隨著生產工具的進步,井田制走向崩潰,為了刺激生產積極性 ...

我國現階段土地制度及其特點

  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基本特點   1、農村土地實行土地公有制,土地公有制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基礎,因此,進行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都必須以土地公有制為前提。   2、農村土地公有制的基本形式是集體土地所有制。土地的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具體採取的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制的形式。集體土地所有權具有流轉的 ...

明朝賦役制度改革的特點和影響

  特點:賦役合併;役入田畝;納銀代役。   1、把田賦、力役和其他各種名目雜稅合編為一條,統一按田畝核算徵收,原來按戶丁徵役的辦法一併改為攤入(實際執行過程中並未全部攤入,而是把力役按照人丁和田畝規定一定比例,部分併入田畝攤派);   2、一概由官府徵銀僱役,基本上演變為固定的丁銀,取代了原先的“力役”; ...

明朝科舉制度的變化和影響

  變化:明朝沿用科舉制度選拔官員,但科舉考試內容、形式都發生了變化。政府規定科舉考試僅允許在四書五經範圍內命題,應考人員不能有個人見解,文體死板地按八股文作答。   影響:明朝的科舉制度束縛了人們的思想,扼殺了人們的聰明才智,危害極大。為中試讀書人埋頭攻讀經書,鑽研八股,不講究實際學問;考中做官後,大都成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