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化:明朝沿用科舉制度選拔官員,但科舉考試內容、形式都發生了變化。政府規定科舉考試僅允許在四書五經範圍內命題,應考人員不能有個人見解,文體死板地按八股文作答。
影響:明朝的科舉制度束縛了人們的思想,扼殺了人們的聰明才智,危害極大。為中試讀書人埋頭攻讀經書,鑽研八股,不講究實際學問;考中做官後,大都成為皇帝的忠實奴僕。
變化:明朝沿用科舉制度選拔官員,但科舉考試內容、形式都發生了變化。政府規定科舉考試僅允許在四書五經範圍內命題,應考人員不能有個人見解,文體死板地按八股文作答。
影響:明朝的科舉制度束縛了人們的思想,扼殺了人們的聰明才智,危害極大。為中試讀書人埋頭攻讀經書,鑽研八股,不講究實際學問;考中做官後,大都成為皇帝的忠實奴僕。
清朝科舉考試在雍正以前,為優待滿族旗人,將科舉分為滿漢兩榜,旗人考試較容易,考滿漢翻譯一篇,也叫翻譯科,雍正時期,為緩和反清情緒,取消了二榜制,無論滿漢官員都要經過科舉考試,叫正途出身,為力求公平取士,防止科舉考試作弊,清代還修纂了一部《欽定科場條例》,對科舉作了詳盡的規定,清代科舉考試共分為四個等級:院試、鄉試、會試、殿試,考試內容和明朝一樣主要是以八股文為主;
積極影響:科舉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得有才識的讀書人有機會進入各級政府任職,促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也促進文學藝術的發展.;
消極影響:有利於統治者加強思想控制,到了明朝,八股取士,使得讀書人不講求實際學問。
特點:賦役合併;役入田畝;納銀代役。
1、把田賦、力役和其他各種名目雜稅合編為一條,統一按田畝核算徵收,原來按戶丁徵役的辦法一併改為攤入(實際執行過程中並未全部攤入,而是把力役按照人丁和田畝規定一定比例,部分併入田畝攤派);
2、一概由官府徵銀僱役,基本上演變為固定的丁銀,取代了原先的“力役”;
3、除蘇、松、杭、嘉、湖地區仍徵收本色漕糧以供皇室官僚食用外,田賦一概改收折色銀;
4、簡化徵收手續,取消裡甲徵收的層次,直接由官府折辦收解。
影響:是我國賦稅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1、納銀代役——相對減輕了農民的負擔,農民對國家的人身依附關係鬆弛;
2、賦役徵銀(部分)——適應了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有利於農業商品化和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
3、有利於消除徵稅中的不合理現象,同時簡化了徵稅手續,減少了地方官員漁利百姓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