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選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兩部分,選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為中樞、地方、軍事官制三部分。為了加強皇權,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罷宰相職,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明首創的內閣則成為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機構。地方官制,明朝共設省、府、縣三級行政機構。軍事官制,明朝設錦衣衛,武官第一次掌有監察百官萬民之權。明朝官制在漢、唐舊制的基礎上,又有所發展,其官制影響一直延續到清朝,甚至是今天。
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選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兩部分,選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為中樞、地方、軍事官制三部分。為了加強皇權,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罷宰相職,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明首創的內閣則成為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機構。地方官制,明朝共設省、府、縣三級行政機構。軍事官制,明朝設錦衣衛,武官第一次掌有監察百官萬民之權。明朝官制在漢、唐舊制的基礎上,又有所發展,其官制影響一直延續到清朝,甚至是今天。
嚴嵩:字惟中,號勉庵、介溪等,漢族江右民系,江西新餘市分宜縣人,弘治十八年乙丑科進士。他是明朝著名的權臣,擅專國政達20年之久,累進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少傅兼太子太師,少師、華蓋殿大學士。63歲拜相入閣。嚴嵩書法造詣深,擅長寫青詞。《明史》將嚴嵩列為明代六大奸臣之一;徐階:字子升,號少湖,漢族,明松江府華亭縣人。明代名臣,在嘉靖朝後期至隆慶朝初年任內閣首輔。嘉靖二年以探花及第,授翰林院編修。後因忤張孚敬,被斥為延平府推官,受此挫折,從此謹事上官。後又進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參與朝廷機要大事。徐階曾密疏揭發咸寧侯仇鸞的罪行,且擅寫青詞為嘉靖帝所信任。和嚴嵩一起在朝十多年,謹慎以待;又善於迎合帝意,故能久安於位;楊廷和:字介夫,號石齋,漢族,四川成都府新都人,祖籍廬陵。明代著名政治改革家,文學家楊慎之父。歷仕憲宗、孝宗、武宗、世宗四朝。
提調官是明朝鎮戍軍中設,為下級軍官。負責分守一堡。其地位在守備、備禦之下。在以往關於明代地方教育管理的研究中,大多認為明正統年間設立"提學"以後,參與明代地方教育管理的主要是"提學"和各儒學教官,由地方守令充任的"提調官"則負責校舍修建等後勤事務。考察新發現的《八閩學政》和其他相關文獻可以看到:"提學"的侷限性決定了"提調官"不僅限於負責後勤事務,而是負有更多、更重要的職責:"提學"與"提調官"分工合作,共同構成明代地方教育管理體系的領導層,他們之間的分工合作,是地方學政興廢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