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暇疵擔保責任是什麼

暇疵擔保責任是什麼

  所謂暇疵擔保責任,是指法律規定委託人對拍賣物品所有權或處置權合法性及質量等承擔的保證責任。委託人有義務保證本人對委託拍賣的物品擁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置權,並保證其符合有關的質量要求。暇疵擔保責任的具體內容由出賣人與拍賣人在合同中協商約定。

  暇疵擔保責任分為權利暇疵擔保與拍賣標的物暇疵擔保。前者是指拍賣標的物的權利全部或一部分無法移轉給買主時,委託人所負的擔保責任;後者是出賣物的權利雖然沒有暇疵,但作為買賣標的本身存在暇疵時,出賣人應負的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

  《拍賣法》第二十六條委託人可以自行辦理委託拍賣手續,也可以由其代理人代為辦理委託拍賣手續。

擔保責任分為哪幾類

  1、共同擔保。大家不要以為,一個貸款業務只能有一個擔保人,並不是這樣的,有時候同一個債務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擔保人,擔保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擔保份額,承擔擔保責任。如果當初沒有約定擔保份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指定某一個人承擔全部的責任,擔保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擔保責任的擔保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2、一般擔保。當初在簽訂擔保合同的應該,可以約定責任,假設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為一般擔保。這是比較常見的擔保責任,假設借款人沒有被法院審判或者仲裁,名下有財產可以執行,擔保人可以拒絕承擔責任。

  3、連帶責任擔保。與一般擔保相似,但是不同的地方在於,如果借款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滿了以後,依然沒有還款,那麼債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4、最高額擔保。最高額擔保合同的不特定債權確定後,擔保人應當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債權餘額承擔擔保責任。

怎樣理解擔保責任

  擔保責任在經濟活動中,企業可能會以本企業的資產為其他企業提供法律擔保,如為其他企業的銀行借款擔保、為其他企業履行有關經濟合同提供法律擔保等。這種擔保責任,在被擔保人沒有履行合同時,就有可能會成為企業的負債,增加企業的債務負擔,但這些擔保責任在會計報表中並未得到反映,因此,在進行財務分析時,必須要考慮企業是否有鉅額的法律擔保責任。


貸款擔保責任有哪些

  貸款擔保責任有:   1、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擔保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2、擔保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擔保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擔保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 ...

連帶擔保責任的訴訟時間怎麼算

  連帶擔保責任的訴訟時間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   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34條第2款“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

產品瑕疵擔保責任所需條件是什麼

  1、當事人之間應有合法的合同關係。產品瑕疵擔保責任是一種合同責任,因此,應該以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係為基礎,如果當事人之間沒有合同關係,則不能請求銷售者承擔產品的瑕疵擔保責任。在實際生活中,許多合同都可能產生產品的瑕疵擔保責任,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贈與合同、借用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等。   2、不適當履行合 ...

擔保責任多久失效

  如果雙方有約定擔保期限的,擔保期限過了之後擔保責任時效;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過了這個六個月的保證期限的,擔保責任就失效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 ...

如何理解承攬人瑕疵擔保責任

  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要求的,或者使工作成果價值減少的,承攬人應對此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承攬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應具備兩個條件:   1、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標準。   2、定做人在合理的期限內提出質量異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條,承攬人交 ...

和瑕疵的區別是什麼

  暇疵和瑕疵的區別是沒有“暇疵”這個詞語,瑕疵指玉的斑痕,比喻有危害的缺點。   瑕疵比喻微小的缺點,後泛指一切缺點;指毛病,比喻人的過失或事物的缺點。出自《進學解》。 ...

擔保連帶責任的期限是多長

  擔保連帶責任的期限依據《擔保法》第26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內,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