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人的法律責任: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後,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本人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限公司的法人對外承擔無限責任,即法人必須以其所有的全部財產對外承擔債務。
有限公司法人的法律責任: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後,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本人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限公司的法人對外承擔無限責任,即法人必須以其所有的全部財產對外承擔債務。
提前終止合同是否承擔法律責任需要看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合同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勞動者如果違反保密義務用人單位可以追究勞動者的責任。保密義務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對其接觸或者可能接受到的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無論是否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保守企業的商業秘密是其法定義務。如果勞動者違反保密義務可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的民事責任。如果達到法定條件可能構成商業秘密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