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有哪些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包括:
1、股東會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按照《公司法》行使職權。
2、董事會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
3、經理
有限責任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
4、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長/執行董事長或經理擔任,在法律層面對公司的所有行為、結果負責。
5、監事會
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規模較大的,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監事會應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一名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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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有哪些職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公司法》行使職權。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12、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其優點是設立程式比較簡單,不必釋出公告,也不必公佈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定靈活。其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於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
有限責任公司上市條件有哪些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52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三年連續盈利;
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依據《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
有限責任公司與個體戶有什麼區別
1、投資主體不同。有限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個體戶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個體戶不具備法人資格,公司具備法人資格。3、設立條件不同。有限公司有註冊資本,個體戶沒有註冊資本要求。4、徵收稅種不同。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只繳個人所得稅;有限公司的經營所得既要繳 ...
公司法的公司組織形式有哪些內容
公司組織形式的內容如下:
1、個人獨資企業。是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2、合夥企業。是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3、公司制企業。
【法律依 ...
有限責任公司經理的職權有哪些
《公司法》第49條的規定,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 ...
註冊有限責任公司條件有哪些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2人以上)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根據行業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檔:10萬,30萬,50萬)。3、股東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立 ...
有限責任公司的解散事由有哪些
(一)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持續兩年或者兩年以上無法召開,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多數,持續兩年或者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董事或者實際控制人有持續性的壓制、欺詐行為,嚴重侵害股東利益,且無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