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申請:借款人和共有權人持規定資料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2、貸款受理:中心審查貸款資料,與借款人面談,並在10個工作日內確認貸款。
3、簽訂合同:借款人和共有權人到中心簽訂借款合同,中心出具《劃款通知單》。
4、抵押預登記:借款人委託中心辦理房屋抵押預登記。
5、貸款擔保: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定《借款保證合同》。
6、辦理劃款:借款人在《劃款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到中心及銀行辦理貸款劃款手續。
7、抵押變更:借款人須在購房合同約定的住房交付之日起的3個月之內,辦理房屋貸款。
1、貸款申請:借款人和共有權人持規定資料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2、貸款受理:中心審查貸款資料,與借款人面談,並在10個工作日內確認貸款。
3、簽訂合同:借款人和共有權人到中心簽訂借款合同,中心出具《劃款通知單》。
4、抵押預登記:借款人委託中心辦理房屋抵押預登記。
5、貸款擔保: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定《借款保證合同》。
6、辦理劃款:借款人在《劃款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到中心及銀行辦理貸款劃款手續。
7、抵押變更:借款人須在購房合同約定的住房交付之日起的3個月之內,辦理房屋貸款。
長沙期房公積金貸款流程是:
1、提出申請。借款人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書面申請書,並如實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以及相關資料。
2、初審。住房公積金管理*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初步稽核,稽核內容包括申請人的資格、貸款金額、期限等,初審合格後由管理*出具《抵押物稽核評估通知單》。
3、評估,申請人接到《抵押物稽核評估通知單》後,拿著該通知單到指定的評估機構,對將要購買的房屋進行價值評估,如果是經濟適用房就可以不用評估。
4、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
5、簽訂借款合同。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後,就可以簽訂借款合同。
1、提出申請。借款申請人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由建設銀行負責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
2、簽訂合同。借款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後,由建設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選用委託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須在建設銀行開立龍卡或儲蓄賬戶。
3、抵押登記和保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求,建設銀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合同公證及住房保險等手續。
4、支用款項。建設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並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人售房款專用賬戶或其他指定賬戶內。
5、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委託建設銀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設銀行櫃面,按期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6、合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借款人可向建設銀行或住房資金管理部門提出變更借款期限、還款方式、提前還款等申請,經稽核同意後,建設銀行為借款人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7、貸款結清。建設銀行為借款人出具“貸款結清證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記證明等檔案,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登出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