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部副書記的職責有:1、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協助支部書記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2、認真做好黨員、群眾的政治思想工作;3、抓好社村精神文明建設,建立文明鄉村;4、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努力建立“安全文明村”;5、加強與駐村黨組織的“共建聯建”工作;6、做好召開村黨建工作聯席會議的各項工作,協助開展村黨建活動;7、協助支部書記做好在村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8、做好流動動員的日常管理工作;9、抓好年輕黨員的發展工作;10、積極支援村委會發展經濟,興辦村服務網點,推進村全面建設。
村支部副書記的職責有:1、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協助支部書記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2、認真做好黨員、群眾的政治思想工作;3、抓好社村精神文明建設,建立文明鄉村;4、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努力建立“安全文明村”;5、加強與駐村黨組織的“共建聯建”工作;6、做好召開村黨建工作聯席會議的各項工作,協助開展村黨建活動;7、協助支部書記做好在村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8、做好流動動員的日常管理工作;9、抓好年輕黨員的發展工作;10、積極支援村委會發展經濟,興辦村服務網點,推進村全面建設。
支部書記的職責如下: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委會和支部大會討論決定。
2、瞭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檢查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經常與支部委員和同級行政負責人保持密切聯絡,交流情況,支援他們的工作,協調單位內部黨、政、工、團的關係,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5、抓好支委會的學習,按時召開支委生活會,加強團結,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支委會的集體領導作用。
一般會有2名,其中一名副書記是由省長兼任,而另一名是專職副書記。2016年初,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明確指出黨的地方委員會設書記1名、副書記2名。
專職副書記有時也要兼任省內重要城市的市委書記、常務副省長或其他職位(比如省委組織部長、省委政法委書記)等。
省委副書記主要職能是協助省委書記、省長處理一些黨務工作和一些行政事務,在上傳下達中起到關鍵性作用。
在我國除了省委書記、省長、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政協主席等正部級崗位以外,省委副書記乃是一省職務最高的副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