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思想的核心內容有以下幾點:
1、立憲法以定一切法度之根源。
2、設國會以確立法治國家之基礎。
3、關於選舉制度:能鑑別被選人之才能性行,擇最良者而舉之。
4、關於政黨政治:梁啟超認為政黨政治與憲政有著密切的關係,指出在專制政體下,決無政黨發生之餘地。
5、梁啟超把統一三權的統治權又賦予了君主,這樣最終將三權又歸於君主,將君主立憲的“體”重新導向了君主專制的“體”。
6、行司法獨立以為立憲政治之根本。
梁啟超思想的核心內容有以下幾點:
1、立憲法以定一切法度之根源。
2、設國會以確立法治國家之基礎。
3、關於選舉制度:能鑑別被選人之才能性行,擇最良者而舉之。
4、關於政黨政治:梁啟超認為政黨政治與憲政有著密切的關係,指出在專制政體下,決無政黨發生之餘地。
5、梁啟超把統一三權的統治權又賦予了君主,這樣最終將三權又歸於君主,將君主立憲的“體”重新導向了君主專制的“體”。
6、行司法獨立以為立憲政治之根本。
梁啟超憲政思想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立憲法以定“一切法度之根源”;
2、設國會以確立“法治國家”之基礎;
3、關於選舉制度 “能鑑別被選人之才能性行,擇最良者而舉之”;
4、關於政黨政治梁啟超認為政黨政治與憲政有著密切的關係,他指出:“在專制政體下,決無容政黨發生之餘地;
5、梁啟超把統一三權的統治權又賦予了君主,這樣最終將三權又歸於君主,將君主立憲的“體”重新導向了君主專制的“體”;
6、行司法獨立以為“立憲政治之根本”。
梁啟超是戊戌變法領導人之一,我國十九、二十世紀之交資產階級維新派的著名宣傳鼓動家。主張賦稅的徵收必須以便民為原則,實行輕稅、平稅政策,而反對與民爭利的“固民所急而稅”的傳統觀點。指出“西人於民生日用必要之物,必豁免其稅以便民。中國則乘民之急而重徵之,如鹽政之類是也。亦有西人良法美意,為便民而起,而中國視為助帑之計,行之而騷擾滋甚者,如今之郵政之類是也。”他提出應仿效英國實行平稅政策,便民利民而後求富強,對當時中國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梁啟超認為公債也是一種賦稅,所不同的是“租稅直接以賦之於現在,而公債則間接及賦之於將來”,“不過將吾輩今日應負之義務,而析一部分以遺諸子孫云爾”。承認公債對經濟建設具有積極意義,“租稅盡其力於一時,公債將纖其力於多次”,因此他認為公債雖然增加了後代的負擔,但也有利於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