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直接有關的業務招待費,納稅人能提供真實有效憑證或資料,在下列限度內准予作為費用列支,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百分之六十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
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直接有關的業務招待費,納稅人能提供真實有效憑證或資料,在下列限度內准予作為費用列支,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百分之六十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
1、稅種不一樣
增值稅: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企業所得稅: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
2、分類不一樣
增值稅:分為生產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和消費型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分為國營企業所得稅、集體企業所得稅、私營企業所得稅、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外國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
3、徵稅物件不一樣
增值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4、計稅依據不同: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流轉額;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所得額。
5、受成本影響不同:增值稅只與商品銷售收入有關,不受成本高低影響;企業所得稅直接受成本規模影響。
計稅依據不同;計稅依據是查賬徵收與核定徵收最大的區別,查賬徵收是以所得稅額為計稅依據的,可以簡單的為以利潤為計稅依據。核定徵收是以收入*徵定率得出的所得稅額為計稅依據。
申報表不同;查賬徵收的申報表是a類報表,核定徵收的申報表是b類報表。
填寫內容不同;查賬徵收需要填寫,收入、成本、利潤總額。核定徵收只需要填收入即可。
彙算清繳不同;查賬徵收的彙算清繳相當的麻煩,需要計算各種費用的標準,以及提出超額的費用。核定徵收相對比較簡單,只需算準收入即可。
財務管理不同;查賬徵收適用與財務管理健全的企業,核定徵收是用於財務管理不健全,成本或者費用無法準確計算的企業。
選擇企業不同;選擇企業不同,主要是指企業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簡單的來說就是,通常查賬徵收適用於一般納稅人,核定徵收適用於,成本或費用無法準確計算的小規模企業。
所得稅率一樣;雖然查賬徵收與核定徵收有很多的區別,但是他們的所得稅率是相同的。就是一般稅率是25%,優惠稅率可以簡單的理解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