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檢察批捕後多少天送法院

檢察批捕後多少天送法院

  經過檢查批捕後送至法院一般是不得超過三個月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批准決定應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確定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種類和適用物件。批准決定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有效。

批捕到法院判決多久時間

  犯罪嫌疑人從被批捕到法院判決需要的時間為:刑事案件批捕以後到法院判決應當有7個月左右的時間。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八條: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條: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嚴重尋釁滋事法院會批捕嗎

  涉嫌尋釁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後,只要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認定公安機關提交的犯罪嫌疑人涉嫌尋釁滋事罪的犯罪事實證據,符合起訴條件,才會依法下達逮捕決定書。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院什麼情況可以批捕

  法院可以批捕的情況是:   1、對於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認為需要逮捕被告人時,由辦案人員提交法院院長決定,對於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2、對於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時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認為符合逮捕條件應予逮捕的,也可以決定逮捕。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 ...

批捕書下來什麼時間法院判決

  批捕書下來後法院判決的時間要根據具體情節去確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

如果法院批捕的後果是什麼

  不批捕沒有什麼嚴重後果,一般是認為無罪才會不批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

法院批捕的案件是由公安執行嗎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機關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

檢查院沒有批捕法院批捕

  檢查院沒有批捕法院會批捕,案子到檢察院,犯罪嫌疑人沒有被批捕,涉嫌犯罪的也會到法院審判。對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可以將刑事拘留變更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在案件偵查終結後,依法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 ...

檢察認為不批捕後多久放人的

  檢察院不批捕,最長37天放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 ...

公民被取保後法院還會批捕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後一般不會再次批捕,但如果取保候審後仍然具有社會危險性的,應當逮捕。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