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實際發生的一切成本。包括工資、利息、土地和房屋的租金、原材料費用、折舊等。
公允價值亦稱公允市價、公允價格。是指熟悉市場情況的買賣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和自願的情況下所確定的價格,或無關聯的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一項資產可以被買賣或者一項負債可以被清償的成交價格。
兩者沒有必然的聯絡,一個應用在會計方面,一個主要應用在金融計量。
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實際發生的一切成本。包括工資、利息、土地和房屋的租金、原材料費用、折舊等。
公允價值亦稱公允市價、公允價格。是指熟悉市場情況的買賣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和自願的情況下所確定的價格,或無關聯的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一項資產可以被買賣或者一項負債可以被清償的成交價格。
兩者沒有必然的聯絡,一個應用在會計方面,一個主要應用在金融計量。
成本法與權益法的主要區別在於,適用的範圍不同、投資收益處理的方法不同。 1、區別之一權益法和成本法的適用範圍不同。從具體的適用場景上來看,權益法所適應的是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通常情況下,這些企業佔股的比重在20%到50%之間。而成本法比較適用的則是完全控制的企業,或者是公司的子公司,通常情況下,適用的股份佔比達到了50%以上。從這點上來看,權益法和成本法的本質區別就在於對於子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程度不同,權益法對於子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是比較小的,在這種情況下,就採取這種長期股權投資的權益方法。而成本法對於子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程度非常大,因為其持股已經達到了50%以上,屬於絕對控制的範圍。 2、區別之二權益法和成本法對投資收益的處理方法明顯不同。我們可以簡單把權益法的投資收益處理方法稱之為權責發生制,因為只有當企業在年終有了利潤之後,才能夠按照所佔有的企業份額情況來確定投資收益。我們也可以把成本法當作是一種收付實現制,因為只有當被投資企業宣告發放股利的時候,才能夠確定投資收益。
成本:商品經濟的價值範疇,商品價值的組成部分。人們要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或達到一定的目的,就必須耗費一定的資源,其所費資源的貨幣表現及其物件化稱之為成本。 並且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髮展,成本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都處於不斷地變化發展之中。
價值:體現在商品裡的社會必要勞動。價值量的大小決定於生產這一商品所需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多少。不經過人類勞動加工的東西,如空氣,即使對人們有使用價值,也不具有價值。也表示某物具有積極作用,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