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共同原告起訴書應當這樣寫:1、全部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3、共同原告的訴訟請求是什麼,需要寫上,還有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方式有書面起訴和口頭起訴兩種。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適用範圍】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申請撤訴,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民事辯護委託書書寫需要在委託書中寫明雙方的身份資訊以及委託的事宜。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
1、收集有關雙方糾紛及造成的影響或損失的證據、對方的身份資訊
2、向法院提交訴狀立案。
在起訴時,應該向法院提交訴狀、證據、雙方的身份資訊,其中訴狀和證據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3、法院立案後,原告按規定交納訴訟費用。
4、由法院進行開庭審理,並進行調解或判 ...
按法律規定,原告起訴被告後,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
原告死亡,法院應當中止訴訟,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如果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終結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 ...
格式:申請人:________(名字、性別、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聯絡方式等)。被申請人:________(名字、性別、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聯絡方式等)。(若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寫明其全稱、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原起訴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