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判決指司法機關對審理結束的案件作出裁決。
民事案件一般至少開庭一次,且應以查明案情為標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是簡易程式,三個月審結。
銀行審批房貸是經過綜合考量借款人的徵信記錄來決定的,很難具體說清徵信記錄逾期幾次不能申請房貸。
借款人申請房貸時,銀行要查詢借款人的徵信記錄,如果存在逾期,會仔細瞭解逾期的情況,例如逾期多少次、為什麼逾期、逾期金額是多少、逾期時間多長等,如果借款人幾次逾期的時間不長,而且並不是惡意逾期,能給出合理理由,還是可以透過稽核的;但是如果借款人徵信上僅有一次逾期記錄,逾期時間卻很長,逾期金額很大且不能給出合理的逾期理由,那麼即使僅逾期了一次,可能也很難透過稽核。
原告上訴離婚經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按照撤訴處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
訴訟離婚時對方不出庭,如果是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被起訴的一方既不願意出庭,又沒有向法院提交書面的離婚意見的會被傳票傳喚,並且一再拒不到庭的,會被依法拘傳到庭參加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 ...
一般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短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最長的訴訟時效不得超過二十年。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 ...
民事訴訟起訴到判決時間一般三到六個月內審結。民事案件的審理,一般適用普通程式或者簡易程式。普通程式的審理期限是6個月,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是3個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 ...
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將進行缺席判決。法律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果要求被告必須到庭的,可以拘傳。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09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
多次不讓探視不會自動變更撫養權。離婚後探視權受阻,權利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訴請法院裁決。變更撫養權條件有:1、撫養權一方患嚴重疾病或傷殘無力撫養子女;2、撫養權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3、8週歲以上願隨一方生活且又有撫養能力;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
當事人在委託了訴訟代理人、出具授權委託書後,本人可以不出庭參加法院的庭審活動。《民事訴訟法》第62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以上我們可以看出,民事訴訟法對於涉及身份關係的訴訟,作了必須到庭的特殊安排,這是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