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民事訴訟多少錢才能起訴

民事訴訟多少錢才能起訴

  民事訴訟多少錢才能起訴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離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

  2、侵害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3、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

  4、財產案件: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過1千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4%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等。

  【法律依據】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

提起民事訴訟要給錢嗎

  提起民事訴訟要給錢。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起訴可以代理嗎

  民事訴訟起訴可以代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

  第五十九條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民事訴訟起訴到判決要多長時間

  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型別之一。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理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由這種活動所產生的訴訟關係的總和。   一般民事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 ...

民事訴訟過了三年還能起訴

  可以起訴。民事訴訟時效超期,不影響當事人行使起訴權。原告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官不可以主動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 ...

一般民事訴訟起訴需要多久

  法律未作明確規定,但規定了審限,即審理的最長期限,簡易程式三個月,普通程式六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 ...

民事訴訟公告費是多少

  通常公告一次收費標準在200至400元之間,公告送達費用一般是原告墊付。   【法律依據】   據《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前款之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

另案起訴民事訴訟有哪些

  另案起訴其實是另行起訴,是指在法院審理的案件中不能就當事人提出的主張進行合併審理,需當事人另案起訴。   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另案起訴的民事訴訟,主要是當事人提出的主張與審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關係,即案由不一致,或者主張的暫時沒有證據等情況後出現。 ...

起訴什麼後果

  借錢被起訴的,經協商調解逾期不償還的,會被處以滯納金、債務人承擔違約金的責任;經法院判決後仍不還款的,會被納入信用黑名單;以非法佔用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騙取數額較大公私財物的,可能構成詐騙罪,會被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的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 ...

民事訴訟多久判決書下來

  判決書,法律術語,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