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民事訴訟撤訴的條件有哪些

民事訴訟立案條件有哪些

  民事訴訟的立案條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附帶民事訴訟條件,是指附帶民事訴訟得以成立的前提。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各國法律規定有所不同。

  一般包括:

  (1)刑事訴訟已成立;

  (2)被告人被指控為犯罪的行為對被害人或國家造成了損失,包括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

  (3)在刑事訴訟中,有賠償請求權的人提出了賠償要求。

  以上三個前提同時具備,附帶民事訴訟才得以成立。

  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訴訟。或者說,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產生得各種關係的總和。

  訴訟參與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等。

在我國民事訴訟上訴理由有哪些

  上訴理由如下:

  (1)上訴人認為原裁判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裁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2)上訴人認為原裁判適用法律有錯誤。

  (3)上訴人認為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影響到案件正確判決的。

  (4)一審裁判作出後至上訴期屆滿前,當事人發現了新的證據,而這新證據足以改變一審裁判的結論。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申訴規定哪些

  民事訴訟申訴的規定有: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 ...

民事訴訟當事人特徵哪些

  民事訴訟當事人的特徵:   1、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   2、民事權利義務發生爭執。   3、能夠引起民事訴訟程式發生、變更或消滅。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

離婚後提起財產訴訟條件哪些

  (一)登記離婚後可以提起訴訟的情形:   1、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2、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3、登記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4、登記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 ...

律師代理民事訴訟的作用哪些

  一、律師在民事訴訟中應當更好地代為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   二、律師在民事訴訟中還可以協助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的審理。   三、律師在民事訴訟中能夠起到宣傳社會主義法制的作用。   四、律師介入民事訴訟,對司法公平進行直接監督。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 ...

交通事故民事訴訟注意事項哪些

  注意下列事項:   1、要確定好被告是誰;   2、訴訟請求中賠償的專案要具體、確定,同時也要符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要注意選擇好管轄法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9條,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 ...

不能作為民事訴訟證人的哪些

  不能作為民事訴訟證人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三條規定,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為證人。 ...

提起民事訴訟條件什麼

  提起民事訴訟的條件有:   1、有明確的被告;   2、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3、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