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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更換審判程式流程是什麼

民事訴訟更換審判程式流程是什麼

  民事訴訟更換審判程式流程是:

  1、訴訟期間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上訴狀當事人提起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

  3、二審法院對上訴案件的處理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依法作出判決。

民事訴訟二審上訴程式是什麼

  民事訴訟二審上訴程式:

  1、立案。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2、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3、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維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發回重審。宣判。

  4、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或者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時效抗辯程式是怎樣的

  民事訴訟的抗辯程式如下:

  1,當事人應當在一審期間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訴訟時效只適用於債權請求權,即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所謂債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基於債的關係而產生的、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

  2,當事人在二審期間提出訴訟時效抗辯,需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該證據必須是新的證據,二是該證據能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

  3,當事人在再審期間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或者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援。

  4,民事訴訟的抗辯的提出應該是在民事案件進行到訴訟階段,在案件一審期間提出,如果沒有特別的原因,一審為提出二審提出的,失去抗辯權。


民事訴訟再審程式流程包括哪些

  民事訴訟再審程式:   1、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   2、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   3、作出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十六章審判監督程式對民事訴訟再審程式流程做出了規定。 ...

民事訴訟簡易程式開庭流程是什麼

  民事訴訟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的開庭流程一樣,具體流程如下:   一、開庭準備和宣佈開庭   二、法庭調查   三、法庭辯論   四、當事人最後陳述   五、法庭調解   六、休庭、評議和宣判 ...

民事訴訟程式一審判決多久生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期間是15天,因此一審判決書的生效時間是在上訴期過了之後,也就是判決的15天以後生效。如果對方沒有上訴,則過了15天后立即生效。 ...

民事訴訟庭審流程具體有哪些

  民事訴訟庭審流程如下:   一、開庭審理。開庭審理時,審判長要核對當事人、訴訟代理、第三人,宣佈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等。   二、法庭調查。主要是當事人陳述和證人作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現場筆錄、鑑定結論和勘驗筆錄。   三、法庭辯論。指在合議庭主 ...

民事訴訟程式的重要性是什麼

  民事訴訟程式的重要性,既是指法律程式在執行過程中所要實現的價值目標,又是指人們評價和判斷某一法律程式是否正當、合理的價值準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 ...

民事訴訟程式是什麼樣的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民事案件,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程式進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庭審理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庭審準備。   2、法庭調查。   3、法庭辯論。   4、案件評議和宣告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6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 ...

民事訴訟證人出庭流程是怎樣的

  證人是指能對案件提供證據的非當事人。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與通知證人出庭作證,查明證人身份、交代法律責任及證人保證,證人陳述事實、法庭質證和法庭補充詢問,證人退庭。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72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能夠正確表達意思的人,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