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財產侵權訴訟時效是三年。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財產侵權訴訟費用一般是由敗訴方來承擔。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遺產財產分割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兩年。根據《繼承法》第八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
離婚財產轉移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 ...
民事財產侵權賠償原則有:
全部賠償原則:全部賠償是侵權損害賠償的基本規則,指的是侵權行為加害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大小,應當以行為所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的大小為依據,全部予以賠償。換言之,就是賠償以所造成的實際損害為限,損失多少,賠償多少。
財產賠償原則:財產賠償也是侵權損害賠償的基本規則之一,是指侵權行 ...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由此可見, ...
財產侵權訴訟請求的列舉是應寫明請求賠償的數額及費用明細並要求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財產損害侵權起訴狀應寫明侵害行為的事實和侵害後果的事實。若是人身傷害的,應寫明受侵害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等。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 ...
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時效期限為2年。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8條,專利權人、著作權人、商標權人超過2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只是損害賠償數額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以財產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為計算標準:被損害的財產完全毀損、滅失的,按照該財產當時在市場上對應的價格標準,按全價計算;如被完全毀損、滅失財產已經使用一定時間以上的,按相應折舊後的價格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一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