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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侵權訴訟請求如何列舉

財產侵權訴訟請求如何列舉

  財產侵權訴訟請求的列舉是應寫明請求賠償的數額及費用明細並要求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財產損害侵權起訴狀應寫明侵害行為的事實和侵害後果的事實。若是人身傷害的,應寫明受侵害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等。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財產侵權訴訟費用應由誰來承擔

  財產侵權訴訟費用一般是由敗訴方來承擔。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民事財產侵權訴訟時效是什麼

  民事財產侵權訴訟時效是三年。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財產侵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是怎樣的

  財產侵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算,有無人身損害不影響財產損害賠償的請求時效。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 ...

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的區別

  定義不同:駁回起訴,是指法院對於已經立案受理的案件,如果發現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依照程式法上的規定,對原告的起訴予以拒絕的司法行為。而駁回訴訟請求則是法院對於當事人實體請求權的一種否定,也就是法院認為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上的依據。   適用條件不同。駁回起訴主要是當事人的起訴不符合 ...

財產侵權的間接損失是什麼

  財產侵權的間接損失是民事主體因不法行為遭受的可得財產利益的損失,構成間接損失的可得利益須符合以下條件:必須是當事人已經預見或應當合理預見的預期利益;必須是未來必然能夠得到的利益。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

訴訟標的和訴訟請求的區別

  訴訟請求是用來準確又簡潔地表示請求審判的原告的主張;原因事實,又稱為訴訟理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請求司法保護所依據的案件事實。訴訟標的,又稱為訴的標的或訴的客體,是當事人雙方爭議和法院審判的物件。訴訟標的由訴訟請求和原因事實加以特定,其中任一要素為多數時,則訴訟標的為多數。訴訟標的是訴構成的要素之一,是指當 ...

毀損租賃物構成財產侵權

  如果租賃物因為自身質量問題導致損害,則承租人沒有賠償責任,如果是由於租客行為不規範導致的認為損害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構成侵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 ...

共同財產侵權如何維權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有房屋的行為系無權處分行為,構成對夫妻共同財產的侵權。作為不知情的配偶,該如何維權呢因涉及到交易相對人,為了維護交易安全、市場繁榮和保護善意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法律上設立了善意取得制度用於阻卻原所有權人的追回權,在處分的標的物上新創設一個所有權歸善意第三人所有。因此,在受讓人不構成善意 ...

駁回訴訟請求能再起訴嗎

  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書生效後,訴訟主體不能就同一訴訟請求和事實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訴訟,若當事人仍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但是,如果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在判決書生效前可以上訴;在上訴期過後可以申請再審。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