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是中國對民事活動中一些共同性問題所作的法律規定,是民法體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透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條。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對民法通則中明顯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的規定作出修改:1、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條修改為:“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2、刪去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六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是中國對民事活動中一些共同性問題所作的法律規定,是民法體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透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條。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對民法通則中明顯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的規定作出修改:1、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條修改為:“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2、刪去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六項。
木版年畫是中國歷史悠久的傳統民間藝術形式,有著一千多年的歷史。年畫中門神的歷史最為悠久,早在漢代就已經出現了“守門將軍”的門神雛形。唐代以來佛經版畫的發展和雕版技術的成熟、宋代市民文化的發展都大大促進了木版年畫的繁榮,北宋時期出現了專門售賣年畫的“畫市”,當時稱為“畫紙兒”。宋金時期,已經出現了“四美圖”這樣的精美絕倫的木刻版畫,它是現存最早的木版畫。道光年間,在李光庭著的《鄉言解頤》一書中,正式提出了“年畫”一詞,從此,所謂“年畫”就擁有了固定含義,即是指木版彩色套印的、一年一換的年俗裝飾品。
經過近千年的發展,到了清代中晚期,民間年畫達到了鼎盛階段。不僅內容包羅永珍,形式多種多樣,還出現了大大小小几十個產地,其中著名的有:天津楊柳青、河北武強、山東濰坊、蘇州桃花塢、河南朱仙鎮、四川綿竹等地。清末民初年間,年畫的使用地區覆蓋了除西藏以外的全國各地,包括臺灣在內。在民間,年畫就是年的象徵,不貼年畫就不算過年。年畫已不僅是節日的裝飾品,它所具有的文化價值和藝術價值,使它成為反映中國民間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年畫取材於世俗社會生活,題材無所不包,根據王樹村先生統計,各種題材畫樣多達兩千多種。有歷史故事類、神話傳說類、世俗生活類、風景名勝類、實事新聞類、諷喻勸戒類、仕女娃娃類、花鳥蟲魚類、吉祥喜慶類等等。
木版年畫歷史沿革
年畫是由古代的桃人習俗發展而來的。桃人即桃符,又稱桃板、桃符板。相傳東海度朔山有大桃樹,其下有神荼、鬱櫑二神,能食百鬼。所以於正月初一在桃木板上繪畫神荼、鬱櫑二神之像,懸於門戶,以驅鬼辟邪。漢代,民間除夕飾桃人,畫虎於門;宮殿門上繪畫武士之像。隋唐時期,門畫又有所發展,寺廟各門無處不畫。宋代,由於雕刻印刷發達,手工繪畫的年畫也由此發展為木版年畫,除宮廷詔令畫工摹拓鐫版唐代畫家吳道子“鍾馗像”外,民間已有彩色套版印刷年畫。宋代留存下來的年畫,有《東方朔盜桃》,現藏於陝西省博物館。明清兩代,特別是清代,木版年畫有很大的發展,主要產於江蘇蘇州桃花塢、河南朱仙鎮、山東濰縣楊家埠、天津楊柳青、山西臨汾、河北武強、陝西鳳翔、四川綿竹、安徽阜陽、湖南隆回、福建漳州、廣東佛山等地。作品題材廣泛,形式多樣,印製方法和藝術風格也各具特色。到清末,木版年畫逐漸被石印月份牌畫所取代。50年代以來,木版年畫得到恢復和發展。1955年,天津成立楊柳青年畫社。其他傳統產區對木版年畫也進行了整理、研究,創作了不少優秀作品。
秦代至漢初,今喀什地區境域內諸國林立。有“城國”,以農業生產為主,居民過著定居生活,疏勒國和莎車國即是如此。西漢建元二年至元朔三年(公元前138至126年),張騫出使大月氏國,往來經過今喀什地區,事後他向漢武帝報告西域各國情況。於是,疏勒、莎車、尉頭、西夜、依耐、蒲犁、無雷、烏禾乇等國始為漢朝所知。新始建國元年至三年(9至11年),王莽施政悖謬,匈奴重佔西域,只有莎車,國力強盛,統領周圍數國,抗拒匈奴,保持獨立。東漢建武五年(29年),河西大將軍竇融承旨冊立莎車王康為“漢莎車建功懷德王,西域大都尉”,令其統攝西域五十五國,莎車及其周圍諸國名義上歸屬東漢。永平十八年(75年)夏,北匈奴唆使龜茲、焉耆二國出兵攻殺西域都護陳睦,東漢罷置西域都護府。三國至西晉,中央政府繼續在西域設定長史府,統轄西域各國。但因內地戰亂頻仍,國力減弱,西域各國往往自行其事,相互攻戰兼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