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第36條規定了撤銷監護人的情形,另外還規定了有關個人和組織的範圍。
《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規定,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並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和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一般情況下,胎兒是不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但根據《民法總則》第16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因此,胎兒只有在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情形下,被視為有民事權利能力,其他情況下沒有民事權利能力。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
民法總則監護裁決的原則有:
1、支援原則:行使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離婚父母一方,必須就其個人品格、能力、職業狀況及其與子女間關係而言,能較好地照顧子女,促其身心健康發展。對物質條件與精神支援而言,更應強調對子女在心靈上、精神上的支援。
2、繼續性原則: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應考慮子女監護權行使的決定能 ...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
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 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係的除外;
二 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的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係的除外;
三 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一年的原名稱相同;
四 與登出登記或者被 ...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愛國主義的主要內容是:
1、我國社會主義的經濟和政治的制度;
2、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是新時期愛國主義的主題;
3、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具有強烈的責任感,把自己的愛國熱情化為報效祖國的堅強意志和頑強拼搏的實際行動;每個愛國者都應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
4、反對分裂、 ...
董仲舒的新儒學思想有:
董仲舒以《公羊春秋》為依據,將周代以來的宗教天道觀和陰陽、五行學說結合起來,吸收法家、道家、陰陽家思想,建立了一個新的思想體系,成為漢代的官方統治哲學,對當時社會所提出的一系列哲學、政治、社會、歷史問題,給予了較為系統的回答。大一統漢初實行黃老之學,無為而治。經濟發展很快,出現 ...
新的安全觀的核心內容是:互信、互利、平等、協作,沒有嚴格的盟約限制。
安全觀的概念“新安全觀”又稱“非傳統安全觀”,是對“冷戰”後期開始出現的一些不同於“舊安全觀”即“傳統安全觀”的新安全觀念的統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