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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強制執行後果

民間借貸強制執行後果

  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民間借貸強制執行後果如下: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民間借貸強制執行是怎麼規定的

  民間借貸強制執行的規定是: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透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民間借貸申請執行時效多長時間

  民間借貸申請執行時效為2年。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因此,民間借貸申請執行時效為2年。


民間借貸被法院強制執行怎麼辦

  建議及時還款,申請強制執行後被執行人依然拒不還錢,申請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法院可以對被的財產進行查封、凍結和扣押,對被執行人進行拘留、罰款,還可以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黑名單”,限制其高消費。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 ...

民間借貸勝訴後多久申請強制執行

  民間借貸糾紛在判決結束後,若債務人在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內拒不履行義務的,債權人可以在履行期限滿後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兩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 ...

強制執行沒有錢後果

  民事賠償中,經法院強制執行但還是無力償還債務的,可由法院中止執行,待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後可隨時再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 ...

被申請強制執行後果

  法院強制執行的後果有: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執行,法院強制執行房產、汽車等財產,會被拘留或者罰款,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   2、強制遷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執行機構強制搬遷被申請執行人在房屋內或特定土地上的財物,騰出房屋或土地,交給申請執行人的一種執行措施。   3、查詢、 ...

民間借貸收到法院傳票不去的後果

  1、民間借貸收到法院傳票而不去,可以由人民法院再次傳喚。判決生效後,如果債務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另外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3、 ...

民間借貸起訴後法院怎麼執行利息

  民間借貸起訴後法院執行利息的方式是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 ...

強制執行沒有錢有什麼後果

  民事案件中,經法院強制執行但還是無力償還債務的,可由法院中止執行,待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後可隨時再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