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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借據的債務糾紛要怎麼解決

沒有借據的債務糾紛要怎麼解決

  需要提供相關證據證明確實有借貸行為存在,證明債務存在後按照正常債務處理,債務人應當償還所借債務。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64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處理債務糾紛要注意的事項是哪些

  債權人在處理個人債務糾紛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事項:

  1、重視訴訟時效。

  2、申請執行的期限。

  3、重視擔保期間。

  4、搞好證據收集。

  出現糾紛後雙方要注意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發生個人債務糾紛要怎麼處理

  自然人之間的債務糾紛可以透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涉及數額較大且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在法院的主持下調解協商,或者由法院根據庭審情況作出判決。另外,當事人獲得生效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後,如債務人仍不按期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


避免個人債務糾紛注意哪些

  為了防止發生債務糾紛,債權人與債務人要注意一些事項:   1、個人借款可以約定無息借貸,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經催告不還後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的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2、在借貸關係中,僅起聯絡、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 ...

個人債務糾紛怎麼舉證

  個人債務糾紛須提供下列證據: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 ...

解決債務糾紛方式有哪些

  解決債務糾紛的方式:   第一、和解。   第二、調解。   第三、仲裁。   第四、訴訟。   第五、申請支付令。   第六、申請先予執行。   第七、申辦強制執行公證。   第八、優先受償權。   第九、保證人優先追償權。   第十、代位追償。   《民事訴訟法》第189條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 ...

離婚房子的糾紛如何解決

  離婚房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它是指關於房屋和土地的權益爭議。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   1、調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   2、仲裁。房地產糾紛發生後,公民可以提請仲裁機關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決。   3、 ...

解決債務糾紛有什麼方法

  解決債務糾紛的方法有:   1、和解法;   2、調解法;   3、仲裁法;   4、依法提起訴訟法;   5、申請支付令;   6、申請先予執行法;   7、申辦強制執行公證法;   8、優先受償權法;   9、保證人優先追償權法;   10、代位追償法。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債 ...

發生債務糾紛問題應該如何解決

  發生債務糾紛的解決辦法:協商、調解、仲裁、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應作為借貸案件受理。 ...

勞動局解決工資糾紛多久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透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