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河燈,是鳳凰古城土家族傳統習俗,用以對逝去親人的悼念,對活著的人們祝福。
鳳凰古城在三月三、七巧節、中秋節晚上水邊,常放河燈。道教、佛教在農曆七月十五舉行宗教節日時也放河燈,一般人誤為放河燈是宗教活動。
放河燈,是鳳凰古城土家族傳統習俗,用以對逝去親人的悼念,對活著的人們祝福。
鳳凰古城在三月三、七巧節、中秋節晚上水邊,常放河燈。道教、佛教在農曆七月十五舉行宗教節日時也放河燈,一般人誤為放河燈是宗教活動。
在濟南,過去每逢七月三十日晚,各佛寺舉行盂蘭盆會打醮育經。有的人家要燒上大批線香,沿院內牆根和甬路一根根插在地上,向地藏王表示虔誠;有的則用放河燈的形式超度死在河裡的鬼魂。據說,農曆七月三十日是佛教中地藏王菩薩成道的日子。他在成道時,曾發誓要普度有罪孽的眾生,使他們脫離苦海。因此,七月三十日便成了超度“亡魂”的日子。
河燈是用溼面做成的。晾乾後,在燈碗裡倒上豆油,再用棉花搓成燈芯,點燃之後,放在河裡,讓它順流飄去。這時,只見滿河點點燈火,閃閃爍爍,飄飄蕩蕩,河水映得彤紅。據說河裡的溺死“鬼”見到燈火,就可以得到超生。放河燈是佛教的一種迷信活動。
當年濟南大明湖北岸北極廟裡的道士們,也在農曆七月三十日這天打醮超度亡魂。他們白天唸經,招待來廟裡燒香的“施主”,並找扎紙工人用彩紙糊成大型的“法船”,放在廟前的湖水裡,吸引遊人。到了晚上,道士們穿上花花綠綠的錦繡法衣,敲響鐃鈸,吹起笙笛,從幾十層臺階高的北極廟列隊出來,到法船前面焚化“疏頭”,同時,把彩紙扎的大型法船燒掉。一時間,烈火熊熊,照得滿湖通明,使整個濟南市為之轟動。以致廟內、湖畔,萬頭攢動,擁擠不堪。解放後,隨著封建迷信的破除,“放河燈”等活動已不復見。
河燈文化大約起源於春秋時期,是甘肅平涼涇川西王母文化的遺存,至今保持已達兩千多年,進行這種古老的民間祭祀活動,目的在於祈雨,敬神、求得上天保佑,使民間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國泰民安。
相傳公元前169年,西王母要去東南巡遊,臨行前令手下把風神和雷神兩位尊神叫到行宮,吩咐風神去睡覺不要颳風,吩咐雷神要三天兩頭打雷下雨。因為風神和雷神倆人都耳聾,一個也沒有聽準。
風神是主管颳風的神,平日裡謹慎小心,生怕誤了西王母吩咐的事情,三天兩頭颳風,直颳得天昏地暗,土焦地幹;雷神是專管打雷降雨的神,他誤聽為西王母讓他去睡覺,加上平日裡懶惰,一睡就是三年。直到西王母駕雲歸來,回到行宮,看到夜晚涇河燈光通明,人頭攢動。一問才知,雷神睡了三年覺,沒有降一點雨,風神颳了三年風,時而大風,時而小風,一天沒停,天下大旱,邊疆三年災荒。黎明百姓苦不堪言,夜間張燈正從涇河裡挑水抗旱。西王母一怒之下,撤了風神、雷神的職,並令新任風神、雷神一旦發現涇河燈光,便及時降雨,使民間風調雨順,五穀豐登。
自那以後,每逢天旱,黎明百姓家家戶戶製作河燈,夜晚成群結隊來到王母宮山腳下,在涇河上漂放。西王母看到河燈,便知民間發生了旱情,令雷神及時降雨,解除民間疾苦。黎明百姓為了感謝西王母的慈悲情懷,每逢西王母的誕辰等重要節日,也歡天喜地地製作河燈,到王母宮山腳下的涇河中漂放,以示慶賀。這一活動堪稱平涼獨特民俗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