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股東分紅權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對股東分紅權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公司法》第34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且公司收益的分配是有順序的,現在彌補虧損,然後提取法定公積金,最後所餘利潤分配給股東。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法律對股權轉讓的規定是怎樣的
《公司法》第71條有如下規定: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3、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4、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5、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6、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對醉駕刑法規定是什麼
法律對醉駕刑法的規定如下: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我國法律對發包有什麼規定
1、建築工程實行招標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築工程發包給依法中標的承包單位。
2、建築工程實行直接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築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3、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272規定: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 ...
公司法對股東人數的規定是怎樣的
《公司法》關於股東人數的規定主要有: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五十八條,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 ...
法律對搶劫罪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 ...
我國法律對試用期有何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根據勞動合同簽訂的期限不同,試用期如下: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 ...
股東的分紅權法律上有什麼規定
股東分紅權,即股東的股利分配請求權,是指股東基於其公司股東的資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請求公司向自己分紅的權利。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 ...
股東的分紅權怎麼規定的
根據《公司法》第34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且,公司收益的分配是有法定順序的,首先要彌補虧損,然後提取法定公積金,最後所餘利潤分配給股東。
一般地說來,股東可以以三種形式實現分紅權: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2、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 ...
法律對姓氏更改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對姓氏更改的規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