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的區別主要有以下三點:
1、事實行為不以意思表示為其必備要素,而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
2、事實行為依法律規定產生法律後果,法律行為依據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的內容而發生效力;
3、事實行為不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而法律行為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1、法律事件是法律規範規定的、與當事人意志無關的,且能夠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消滅的客觀事實。屬於法律事實中的一類,可劃分為絕對事件和相對事件。絕對事件不是由人們的行為而是由某種自然原因引起的。例如:人的自然死亡與出生、時間的流逝等自發性質的現象。相對事件是由人們的行為引起的,但它的出現在該法律關係中並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例如:國家調控銀行利率。
2、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內容發生法律效果為目的的行為。人們所實施的、能夠發生法律效力、產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為。以發生一定司法效果的意思表示為要素的法律事實。
3、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的區別:
(1)法律事實分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
(2)法律事件具有客觀性,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如自然災害、戰爭等;
(3)法律行為具有主觀性,人的意志可以去幹預它,如訂立合同等。
行為和動作的區別是動作,是指身體作出的舉動.行動.運動等一些形體活動。人有人的動作,動物有動物的動作。行為,是一個抽象定義詞語。泛指思想意識形態領域中的活動表現。即是反映在思想意識支配下,所表現出來的客觀反應。動作與行為,完全是兩個不同概念,不可相提並論。動作就單單指動作,行為包括你的舉止,言行,你做過的事啊等等。動作指的是在短暫的時間內所做的,有雅觀和不雅觀的區分,行為是一個人長期下來的所作所為,有優劣之分。
1、商事行為又稱商行為、經濟行為、商業行為,與民事行為相區別而具有獨立的特徵。是商主體所為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行為。
2、商人和商事行為的兩方面的基礎概念:一方面,它們是構成商法全部真實度的基礎;另一方面是,它們是相互構成的重要因素。 ...
1、法學碩士是3年學制,法律碩士是2年學制;
2、法學碩士實行的是單導師制度,每個人只有一個導師,比較重視科學理論研究,培養科學研究型人才,法律碩士實行雙導師制度,每個人有兩個導師,一個導師負責指導校外社會實踐的導師,另一個是在學校內負責理論指導的導師;法律碩士更加註重實踐,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 ...
憲法實施是指憲法規範在現實生活中的貫徹落實,即將憲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權利義務關係轉化為現實生活中生動的、具體的權利義務關係,並進而將憲法規範所體現的人民意志轉化為具體社會關係中的人的行為。 憲法的執行通常指國家代議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貫徹落實憲法內容的活動,要求這些機構在活動程式和活動方式上必須嚴格執行憲法 ...
協議書與合同書沒有實質區別。只要當事人雙方的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比如勞動法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規定),且協商一致都是合法的。但協議中被僱傭者的義務應當是符合常理,且能夠達到的,否則就有顯失公平之嫌。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 ...
根據《立法法》的規定,法律體系框架主要分為三層,第一層為法律,由全國人大透過。第二層為行政法規,行政法規分為國務院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由國務院透過的是國務院行政法規;由地方人大常委會透過的是地方性法規。第三層為規章,規章分為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由國務院組成部門以部長令形式釋出的是國務院部門規章 ...
1、憲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
2、法律:
(1)基本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
(2)一般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
3、法規:
(1)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
(2)地方性法規:由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4、規章:
(1 ...
1、法律彙編:指將規範性法律檔案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標準,如調整社會關係的領域、類別或問題的性質,按照效力層級、時間順序,作出系統排列,彙編成冊。即將有關規範性法律檔案按照一定的標準予以排列,編輯成冊,不改變檔案的內容,也不是制定法律;
2、法典編纂:是指在對某一部門法全部現行法律規範進行審查、整理、補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