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秧歌藝人陝西韓城位於關中平原東北角,這裡歷史文化悠久,更蘊含著豐富的文化資源,韓城秧歌就是其中的一朵奇葩,並於2008年入選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近年來,雖然當地政府對韓城秧歌的挖掘、搶救工作十分重視,但由於許多客觀原因,對它的全面保護工作仍然迫在眉睫。
韓城秧歌融歌、舞、戲、曲於一爐,是向戲曲衍化、且初具戲曲雛形的藝術形式。關於韓城秧歌的起源有不同的說法:一說源於後唐宮廷,如秧歌《綵樓配》中之表段子:“正月十五君民樂,唐朝發明唱秧歌,天子耍醜耍得好,正宮娘娘把頭包。”此說乃民間傳聞,史無可考。再一說源於宋元雜劇。從音樂發展、表演程式的角度考察,韓城秧歌明顯受到宋元雜劇的影響,它的唱腔音樂屬曲牌聯套,頗似“諸宮調”的套曲。從“醜”“包頭”的稱謂上講,也像從宋元雜劇沿襲而來,不難看出從音樂到表演,在韓城秧歌中都能找見宋元雜劇雛形的影子。
應該說,韓城秧歌作為一種民間藝術形式有過它的輝煌,但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隨著秦腔、蒲劇的興起,使得韓城秧歌在競爭中一步步走下坡路。五六十年代,它退出城鎮,只在鄉村山野才有其生存空間。八九十年代,已幾乎見不到它的蹤影。韓城秧歌再不挽救,將自然消亡。
說到韓城秧歌,其保護價值有三。第一,韓城秧歌融多種藝術形式於一爐,且系最易掌握、普及和便於群眾性口頭創作的藝術表演形式,故儲存了大量歷史遺存的反映當地群眾生活的說、表、唱、舞、戲等形式的各類文藝作品,對研究韓城地域的歷史、地理、政治、經濟、文化及方言俚語、人文風俗等,均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和引證價值。
第二,韓城秧歌不僅其曲牌是關中秧歌中數量最多的,而且也是關中秧歌中最富有個性特色的。韓城秧歌的說唱比重較大,其“說”有方言化了的音樂性,其“唱”有音樂化了的方言性,這在關中說唱音樂中具有明顯的典型性。由於這兩個原因,故在探索其音樂特色,以及關中方言與關中秧歌音樂的密切關係方面有著重要的審美價值、研究價值和應用價值。
第三,韓城秧歌是由歌舞形式向戲曲形式過渡、衍化的歷史遺蹟,明顯有著元曲演出形式的遺存。由於經濟的發展、藝術的進步,這種藝術發展的歷史遺蹟在我國眾多民間藝術中存活的不多,故顯得尤為珍貴。就這點來說,它對醜、旦人物的最初形成、道白唱腔的運用發展等屬於戲曲史學範疇的研究同樣具有重要的價值。
基於此,筆者認為,我們應採取一些切實可行的措施對其予以有效保護。其一,在過去收集整理劇目、曲目、音樂、舞蹈的基礎上,還應組織力量繼續深入農村(尤其是邊遠山區)進一步採訪尚健在的老藝人,進一步補充原生態的藝術資料。要著重挖掘活資料,解決一些懸而未解的難題,如丑角戴的“贊贊帽”到底是用什麼材料做成的,如何製作和戲耍等。
其二,在農村收集有關韓城秧歌過去演出所用的樂器(鼓板、馬鑼、大鑼三大件)、服裝、道具(清代的桌椅、板凳、農具、風箱,男性用的菸袋、氈帽、土布腰帶,以及女性用的帕巾、襖裙及其他飾物),連同過去收集的秧歌手抄本、藝人照片等資料,一併編輯入檔,妥善儲存並適當展示。同時整理、編輯並錄製歷次儲存的有關韓城秧歌的音像光碟資料,以求永久地存檔保護。
其三,應十分重視活態保護,並在保護中予以改造和發展。活態保護應是韓城秧歌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否則不可能真正將保護落到實處。從歷史上看,韓城秧歌普及面很廣,秧歌窩子很多,如早期韓城的西莊(代表藝人茂娃)、板橋(代表藝人“一盆血”白廣才)、澗西(代表藝人“賽大鑼”)、姚莊(代表藝人“貂女子”)等村,都是紅極一時的秧歌窩子。這從群眾給藝人們所起的形象生動的藝名中即可看出。但如今,這些秧歌窩子消失了,類似“一盆血,盆半血,人參苗子云遮月,還有一個世上缺”的藝人全不見了。
我們不應哀嘆韓城秧歌的衰落,而應呼喚韓城秧歌的振興。已衰落多年的東北二人轉如今已紅透全國,韓城秧歌為何不能?筆者注意到,在幾個農村秧歌藝術團的帶動下,韓城的群眾性秧歌活動目前已重新興起,這是一個十分可喜的現象。如在當地的井溢、許莊等村鎮,群眾的積極性很高,連續不斷地舉行秧歌演出。如果能保護群眾的這種積極性,重點扶持農村各類有關活動,使秧歌真正在農村紮根,並結合經濟、旅遊等開發專案,舉辦有較高檔次的秧歌創作、秧歌大賽等活動,振興韓城秧歌是很有希望的。
韓城秧歌是反映韓城人民歷代生活的“百科全書”,是韓城人民還將繼續譜寫的“音詩畫卷”,這張熠熠閃光的韓城名片需要我們重新把它擦亮。
(雷達,曾任陝西省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等職,現為陝西省民間藝術促進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