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罪和徇私舞弊罪區別
濫用職權罪和徇私舞弊罪區別
行為方式的區別。從行為方式上講,濫用職權罪和翫忽職守罪都既可以由作為構成,也可以由不作為構成,只是行為的主要方式有所區別,即濫用職權罪主要表現為作為,翫忽職守罪多數表現為不作為。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兩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偷竊罪和搶劫罪的區別
盜竊罪是指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行為。
搶劫罪是透過暴力手段侵犯別人的財物所有權以及人身權利,而盜竊罪透過秘密竊取的方法侵犯別人的財物所有權。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搶劫罪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失職罪和瀆職罪的區別
失職罪和瀆職罪的區別:瀆職是我國刑法規定的類罪名的一種,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給國家財產、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而失職是一般工作人員對其本職工作不負責任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非法經營罪和貪汙罪的區別
非法經營罪和貪汙罪的區別是非法利益的取得途徑不同,非法利益是透過實際經營行為取得,原則上認定為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相反,非法利益是假借經營行為或不存在實際經營行為而取得,則應認定為貪汙罪。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 ...
逃避追繳欠稅罪和逃稅罪有何區別
逃避追繳欠稅罪是指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行為。
逃稅罪是指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等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 ...
放火罪和失火罪是一樣的嗎
放火罪與失火罪雖然只差了一個字,但二者的區別卻是很大的。具體來說的話,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帶有自己主觀意識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而失火罪是指由於當事人的不當行為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放火罪和失火罪是兩個由不同主觀心態引起的、處罰力度完全不同的犯罪。一個屬於故意犯罪, ...
職務侵佔罪和侵佔罪的區別是什麼
1.犯罪物件不同。職務侵佔罪的犯罪物件只能是行為人主管、管理、經手的本公司、企業或單位的財物;而侵佔罪的犯罪物件包括範圍較廣,所有具有所有權關係的財產幾乎都以成為侵佔罪的犯罪物件。
2.客觀表現形式不同。職務侵佔罪的行為方式主要是利用主管、管理、經手的本公司、企業,或單位財物的職務上的便利,將其數額較 ...
偷稅罪和逃稅罪一樣嗎
逃稅罪和偷稅罪只是說法不同,具體的定義還是差不多的,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做了逃稅罪和偷稅罪的行為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 ...
貪汙罪和濫用職權罪的區別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貪汙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 ...
濫用職權和詐騙數罪嗎
濫用職權和詐騙罪是兩個不同的罪名,應當數罪併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