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禁忌
集中表現有二:一是在春節或其他喜慶之時,忌諱使用認為不吉利的字詞,如死、殺、砍、剁、剮、夢、鬼、斷、賒、沒得等。二是把與不吉利字詞諧音的事物、名稱,變稱為象徵吉利的名稱,如雞蛋與“罪斷”諧音,則變稱為“元寶”;舌頭與“賒頭”諧音,變稱“賺頭”;樹蔸與“輸偷”諧音,變稱為“大柴”;壽器與“受氣”諧音,變稱為“棺材”或“長生”;貓子與“沒子”諧音,變稱為“財喜”;蛇與“賒”諧音,變稱為“長蟲”等。
語言禁忌
集中表現有二:一是在春節或其他喜慶之時,忌諱使用認為不吉利的字詞,如死、殺、砍、剁、剮、夢、鬼、斷、賒、沒得等。二是把與不吉利字詞諧音的事物、名稱,變稱為象徵吉利的名稱,如雞蛋與“罪斷”諧音,則變稱為“元寶”;舌頭與“賒頭”諧音,變稱“賺頭”;樹蔸與“輸偷”諧音,變稱為“大柴”;壽器與“受氣”諧音,變稱為“棺材”或“長生”;貓子與“沒子”諧音,變稱為“財喜”;蛇與“賒”諧音,變稱為“長蟲”等。
昔日,縣內行為禁忌,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真正到了事事有約束、處處有忌諱的地步。如:禮儀方面有:春節期間送禮品時忌送白糖,結婚禮品忌送單數、忌送白色物品,喪事禮品忌送紅色物品,棺柩抬出門後,所收喪禮忌拿進屋內,死者出葬後忌收喪禮,父母去世未滿七天、子女忌人他人家中,看望病人時忌送雞蛋、忌在下午探望,父母健在女子不能飯後飲酒,吃酒席時忌上、下輩對坐,給孩子取名忌與長輩同字等等;日常生活方面有:生意人忌諱女人橫跨扁擔,小孩子忌諱下午出外走親戚,未滿月的母、子忌諱到他人家中串門,孕婦忌看新人拜堂、忌摘瓜果,婦女經期忌人“月母子”房間、忌拜堂成親,女人的衣褲忌曬在有人通行的地方,忌諱一人同端兩盞燈行走,碗裡裝有飯菜時、忌諱將筷子擱在碗上,忌用筷子敲碗打鍋,晚上忌梳頭、照鏡子;正月、臘月忌搬家,正月忌拾死雞、臘月忌拾死兔、任何時候忌拾帽子和手絹,小姑忌穿嫂子的鞋,清早忌諱說夢道鬼,亡故在戶外人的屍體或棺柩忌人家門等。
遼南農村民間各種禁忌習俗較多,常見於日常生活之中,主要分為語言禁忌、行為禁忌和自然現象忌諱等三類。
語言禁忌 集中表現有二:一是在春節或其他喜慶之時,忌諱使用認為不吉利的字詞,如死、殺、砍、剁、剮、夢、鬼、斷、賒、沒得等。二是把與不吉利字詞諧音的事物、名稱,變稱為象徵吉利的名稱,如雞蛋與“罪斷”諧音,則變稱為“元寶”;舌頭與“賒頭”諧音,變稱“賺頭”;樹蔸與“輸偷”諧音,變稱為“大柴”;壽器與“受氣”諧音,變稱為“棺材”或“長生”;貓子與“沒子”諧音,變稱為“財喜”;蛇與“賒”諧音,變稱為“長蟲”等。
行為禁忌 昔日,縣內行為禁忌,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真正到了事事有約束、處處有忌諱的地步。如:禮儀方面有:春節期間送禮品時忌送白糖,結婚禮品忌送單數、忌送白色物品,喪事禮品忌送紅色物品,棺柩抬出門後,所收喪禮忌拿進屋內,死者出葬後忌收喪禮,父母去世未滿七天、子女忌人他人家中,看望病人時忌送雞蛋、忌在下午探望,父母健在女子不能飯後飲酒,吃酒席時忌上、下輩對坐,給孩子取名忌與長輩同字等等;日常生活方面有:生意人忌諱女人橫跨扁擔,小孩子忌諱下午出外走親戚,未滿月的母、子忌諱到他人家中串門,孕婦忌看新人拜堂、忌摘瓜果,婦女經期忌人“月母子”房間、忌拜堂成親,女人的衣褲忌曬在有人通行的地方,忌諱一人同端兩盞燈行走,碗裡裝有飯菜時、忌諱將筷子擱在碗上,忌用筷子敲碗打鍋,晚上忌梳頭、照鏡子;正月、臘月忌搬家,正月忌拾死雞、臘月忌拾死兔、任何時候忌拾帽子和手絹,小姑忌穿嫂子的鞋,清早忌諱說夢道鬼,亡故在戶外人的屍體或棺柩忌人家門等。
自然現象忌諱 過去,由於人們科學知識淺薄,對一些自然現場懷以迷信、恐懼之心,故對一些普通的自然現象甚為忌諱。如:清晨忌聽見烏鴉叫,下午忌房前屋後喜鵲叫,深夜忌狗狺吠,全天都忌貓頭鷹哼叫;忌母雞打鳴;忌見慧星;忌見雙蛇;忌下雪天打雷;忌閏八月;忌遇漩風等等。
現在,隨著群眾文化水平不斷提高,科學知識逐漸普及,所有這些迷信禁忌亦隨之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