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勞動合同一年內能索要雙倍工資。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無勞動合同一年內能索要雙倍工資。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補籤勞動合同後可以對之前沒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雙倍工資,但是如果把之前未籤期間的勞動合同時間也簽訂進去的話,就不能主張雙倍工資了。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理由有如下二個方面:
1、從類似規定上來看
雖然我國勞動合同法對合同無效要不要支付雙倍工資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但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93條的規定,可以推理出無須支付雙倍工資
2、從法理上來看
未簽訂合同支付雙倍工資針對的是沒有履行法定義務簽訂書面合同而設立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無效並不能否認勞動合同已簽訂或已成立的事實,所以,勞動合同無效時用人單位無須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