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合同三年,試用期最多不能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不約定試用期可以,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當然也可以不約定。而且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滿三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 ...
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較長的5年、10年,具體期限長短應根據用人單位情況、崗位情況和勞動者情況自主確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 ...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沒有失效期的,其證明勞動者和發出的用人單位此勞動合同關係的解除。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
出版合同3年有效期的意思是指該合同自生效當日起三年後合同就宣告終止。在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都應嚴格按照合同中的相關事項履行合同,合同有效期是由合同雙方協商約定的,如果在合同中未約定有效期的,可以根據該合同相關法律的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
無勞動合同一年內能索要雙倍工資。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 ...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不需要提前,隨時可以辭職。單位沒有訂立合同並沒有繳納保險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保險並支付未簽訂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去舉報或者申請仲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 ...
勞動合同到期辭職要提前多久:勞作者在合同未到期條件出離任的,最少要提早三十天奉告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作爭議案子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勞作合同期滿後,勞作者仍在原用人單位作業,原用人單位未表明貳言的,視為兩邊同意以原條件持續履行勞作合同。一方提出停止勞作聯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