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無效合同的認定標準是: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
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
無效合同的處理是: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無效合同的認定原則是:
1、不違法即合法有效原則。
2、慎重對待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的強制性規定。
3、認定合同無效一般應以當事人請求為前提,法官不要輕易主動地去認定和宣告。
4、法官要慎重行使民事行為效力的釋明權。
5、認定無效合同啟動司法程式和啟動行政處罰程式的區別。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五條,訴訟過程中,當事人主張的法律關係的性質或者民事行為的效力與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作出的認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的限制,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變更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