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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達成拆遷安置協議怎麼辦

無法達成拆遷安置協議怎麼辦

  如果雙方不能就安置事宜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申請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決;一旦主管部門作出裁決,就成為一種具體的行政行為。

  【法律依據】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全文》第七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援。

  被拆遷人請求解除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本解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拆遷安置協議丟了可以補辦嗎

  拆遷補償協議通常是一式四份,拆遷人、被拆遷人、拆遷公司和當地拆遷管理部門(即拆遷辦)各持一份。

  如果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不幸遺失,可以帶上當事人的派出所戶籍證明,身份證,拆遷補償協議上所列的被拆遷房屋的房產證影印件等證明性的檔案資料,到當地拆遷辦,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借用影印一份(注意:影印後要蓋章,不蓋章的沒有法律效力)。丟失補照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1、補發申請證明書。2、登報宣告、具結書。3、單位提供營業執照、個人提供身份證明。4、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檔案。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糾紛怎麼打官司

  徵收補償條例中“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的模糊概念,無論是在理論界還是在實務界,都引起了廣泛爭論。

  實際上,在目前的審判實踐中,行政和民事兩種訴訟形式都有。被徵收人對補償協議不服的以行政訴訟為主,也就是“民告官”;被徵收人不履行協議約定義務時,房屋徵收部門多以民事訴訟提起訴訟。

  一般情況,應該優先行政訴訟,但不排除民事訴訟。為什麼呢因為民事訴訟在補償等問題上更充分一點,而行政訴訟的好處是舉證有利於某一方。同時補償協議,其實是以合同形式體現的行政決定。所以從協議有爭議一開始就納入行政訴訟,有利於徹底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對房屋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怎麼辦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 ...

拆遷安置房贈與需要簽定協議

  拆遷安置房贈與需要簽訂協議,如果可以的話特別是拆遷安置房贈與受贈方最好籤訂協議。房屋贈與時需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一)贈與合同是否辦理公證的法律效果截然不同。未經公證的贈與,在贈與房屋未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之前,贈與人可行使任意撤銷權;而有經公證的房屋贈與,除了法定撤銷的幾種特定情形之外,不得隨意撤銷 ...

拆遷安置房的贈與協議有效嗎

  拆遷安置房的贈與協議有效。拆遷安置房可以進行贈與,需要到拆遷安置辦公室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贈與要繳納公證費、評估費、登記費、印花稅。贈與住房的受贈人還將全額徵收契稅。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 ...

拆遷安置房補償有什麼

  拆遷安置房補償有房屋基地補償費、房屋補償費及裝修費、拆房安置費和搬遷費、困難補助和獎勵、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非住宅房屋營運損失補償等相關費用。   引用法規:《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 ...

拆遷安置物件是什麼

  拆遷安置的物件應當是被拆遷人。同時,對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護,如在拆遷出租房屋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由拆遷人、被拆遷人、被拆遷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簽署;拆遷出租房屋時,被拆遷人和承租人對解決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補償實行產權調換,並且承租人有權承租產權調換房。 ...

拆遷安置房要繳納房產稅嗎

  拆遷安置房達到房產稅的徵收標準,也是要繳納房產稅的。目前房產稅只在重慶和上海試點,還沒有進入全國推廣階段,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根據我國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相關規定,居民個人自用的 ...

拆遷安置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標準是:   1、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2、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