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運車輛駕駛員配備標準如下。
2、申請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的,年齡在20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1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6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年齡在60歲以上的,不能開大型客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
1、營運車輛駕駛員配備標準如下。
2、申請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的,年齡在20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1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6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年齡在60歲以上的,不能開大型客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誤工費的賠償標準是,原告雖有證據證明其收入來源於城鎮,但其僅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在缺乏其他證據對其所從事的行業、實際收入標準予以佐證的情況下,不足以證明其實際誤工損失,應由原告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誤工費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營運車輛的報廢年限取決於車輛型別,每種型別的報廢年限也不同。出租汽車8年,旅遊和公路客運車輛15年,非營運大中型車20年,小型貨車12年,重型、中型和輕型卡車15年,半掛牽引車15年,無使用年限的非經營小型和微型車輛。如果《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登出登記。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登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