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債子還不合理。除非子女繼承的父親的遺產,在繼承遺產的限額內有替父償還債務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因為《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否則父債子還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33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父債子還不合理。除非子女繼承的父親的遺產,在繼承遺產的限額內有替父償還債務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因為《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否則父債子還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33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從法律角度講,子沒有代替父償還債務的法律義務,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係的存在而混同; 但在以下情況,子應當代替父親償還債務:
1、接受了父親的贈與,造成父親的債務不能償還,不論這種贈於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
2、從父親那裡繼承了遺產,在接受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
3、父親借的債務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特別是用於子的生活,而子又是與父親一起生活。
首先子債父還、父債子還,不存在法律依據,但是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繼承人繼承了遺產的,應該在遺產繼承範圍內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除非繼承人放棄遺產。
而對於子債父還這一點,法律更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完全行為能力人是有義務自己來償還債務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