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屬於血緣關係,不能透過訴訟、公證解除關係,公證處不能做這樣的公證,即使向法院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
但是對於非血緣關係如收養建立的擬製父母子女關係可以協議解除,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父子關係是基於血緣形成的,我國法律是不支援斷絕關係的,如果雙方關係是收養關係形成的,就可以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目前我國法律是不支援父子斷絕關係的,而父母贈與子女房屋的,如果房屋已經辦理了所有權登記的,房屋是不能要回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目前我國法律是不支援斷絕父母子女關係這一說法的,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斷絕父子關係後,如果是法定的方式繼承財產的,兒子是具有繼承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 ...
斷絕父子關係的協議書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國法律是不承認的,父子關係是基於血緣關係成立的,是不能斷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
藕斷絲連:藕已折斷,但還有許多絲連線著未斷開,比喻沒有徹底斷絕關係,多指男女之間情思難斷;意惹情牽:是指引起情感上的纏綿牽掛;切肉臉皮:肉切開了,臉皮沒切斷,是指沒有徹底斷開聯絡;難捨難離 :形容相互感情很深,不忍分離;千絲萬縷:形容相互之間種種密切而複雜的聯絡。 ...
1、淚錯了,思念斷了,人海藏著很多錯,錯過唯一的失落,風景如畫,人生悲傷,感懷一個人的生命。
2、別再我離開之前離開,哪怕再多一點點徘徊。
3、良心是每一個人最公正的審判官,你騙得了別人,卻永遠騙不了你自己的良心。
4、無論愛或者不愛,都和你沒有關係了。
5、總有一些人會慢慢淡出你的生活, ...
法律不允許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斷絕關係,所以即使父母與子女“斷絕關係”了,仍需要贍養父母。
但如果是養子女與養父母透過合法的程式解除收養關係了,則養子女不需要再贍養養父母了,因為他們之間的擬製血親關係已經解除。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21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 ...
1、自然血親關係,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目前我國沒有關於斷絕父母子女關係的相關法律規定,對於親生父母子女關係,在基於血緣關係產生,從情感上可以斷絕關係,但是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係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關係: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 ...
親兒子和父母不可以斷絕關係。這是法律不允許的,即是兒子與親生父母“斷絕”了關係,法律也不會承認,孩子對父母依舊負有贍養義務,父母對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孩子依舊負有撫養義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21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