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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前買的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前買房離婚分割怎麼算

  婚前買房離婚分割的計算是:

  1、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產權證上只登記一方名字,為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購房,登記於一方名下,婚後共同還貸,不動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離婚房產分割是否交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批覆》(國稅函[1999]391號)檔案規定,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稅。無償贈與配偶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婚前買房離婚引發財產糾紛怎麼辦

  (一)婚前買房是一方個人支付。

  這種情形在法律上屬於夫妻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不能進行分割,離婚時對該房產的處理只能根據產權人的意願。

  (二)婚前買房均為二人出資。

  雖然還沒有結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資買房,該房產就算二人否認共有財產,可以進行分割,分割方式按當時的出資比例。

  (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後還貸。

  在法律上有規定,婚前買房友一方支付首付的,該首付部分屬於個人財產,婚後還貸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應當由夫妻共同分割。

  (四)婚前父母買房。

  如果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則屬於該方個人財產,如果明確贈與雙方,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

  第一、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產應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考慮現實情況,此種情況,有著贈與夫妻雙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後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為 ...

在我國夫妻離婚房產分割

  在我國夫妻離婚房產分割,有以下幾種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應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婚後夫妻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購買的房屋,應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 ...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怎麼分割

  根據最新的規定,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財產,其實都不會因為婚姻關係的存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對於婚前的財產往往都是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 ...

夫妻離婚房產分割的原則是什麼

  夫妻離婚房產分割原則是: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 ...

離婚房產分割需要評估嗎

  如果夫妻雙方已達成協議,可由兩人自行處理,不需出具評估報告。如果存在糾紛,那需要先進行價值評估,再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 ...

婚前買房離婚如何分

  離婚後處理婚前買的房產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一)婚前買房是一方個人支付,這種情形在法律上屬於夫妻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不能進行分割,離婚時對該房產的處理只能根據產權人的意願。   (二)婚前買房均為二人出資,雖然還沒有結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資買房,該房產就算二人否認共有財產,可以進行分割 ...

夫妻離婚房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夫妻離婚房產分割原則是:   1、男女平等原則;   2、保護婦女、子女權益原則;   3、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4、有利生產、生活的原則;   5、尊重當事人意願原則;   6、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