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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小孩歸誰

父母離婚小孩歸誰

  離婚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問題,由雙方協議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根據具體情況判決,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雙方均要求撫養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身心健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另一方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對十週歲以上的子女,要考慮孩子的意願。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婚前父母贈與房產離婚時歸誰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小孩2歲後離婚撫養權歸誰比較好

  關於離婚時兩週歲以後的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問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婚前男方首付買車離婚

  婚前男方首付買車如果婚後是夫妻雙方共同還款,則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可由夫妻兩人分割;如果婚後是由男方一人還款,則是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

復婚後又離婚孩子

  子女的撫養監護問題,主要是根據有利於女兒的成長為原則判斷雙方的條件優劣,如果哪一方對子女成長更為有利,則判斷給哪一方,同時,一方有法定過錯的,法院應當優先考慮判給對方撫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 ...

結婚八年離婚孩子

  夫妻雙方離婚的,法院是從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出發,判決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例如:兩週歲以下的孩子,法院一般是判決給女方;兩週歲以上至八週歲,法院綜合判斷男女雙方的經濟情況來進行判決;八週歲以上的,男女雙方條件相差不大的,法院可能會傾向於聽取孩子意見。 ...

孩子3歲離婚撫養權

  對於孩子三歲離婚撫養權的歸屬,法院會根據子女利益和雙方具體情況進行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 ...

孕期家暴離婚孩子

  孕期離婚後孩子生下來是屬於在哺乳期的孩子,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家暴屬於過錯方,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 ...

一般情況下懷孕了離婚孩子

  一般情況下懷孕了離婚孩子歸母親,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 ...

孩子滿二歲後父母離婚撫養權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 ...